《三寸金蓮》——蔚縣文學愛好者:劉建軍

近幾天,有一個話題老在腦海裡打轉兒。經過肚子裡醞釀了一番,覺得還是寫出來為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七十年了,國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尤其是綜合國力的大幅度增強,人民生活的明顯提高,高科技大踏步的走進百姓的家庭,等等這一切,都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


除此以外,我們似乎遺忘了共和國另外一個可以彪炳史冊的重大功績 : 婦女解放!大概是因為這一項工作是在建國初期開展的,年代久遠了的緣故,所以,慢慢的淡出了人們的話題。


(一)

腳,人皆有之,男女一樣,無須贅言。

可是,就是這個人類共同擁有的肢體組成,在我們國家的古代,竟然發生過一段歷史扭曲!人為的造就了一群“三寸金蓮”- 小腳女人。這一點兒“歷史文化”,在世界人類文明史上,恐怕也是“獨此一家,別無二店”吧?

關於我國女人纏足的歷史源頭,現在基本上大多數人認為,應該是始於“毫無政績,僅僅會作詞而已的南唐後主李煜。”(見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在位(公元960 - 975)期間,不謀國政,沉湎酒色。有一妃名窈娘,善歌舞,李煜詔令築金蓮臺,令窈娘以帛纏足作新月狀,舞於蓮臺。李煜看後甚喜,稱有“凌雲之態”。此後窈娘甚得李煜寵愛。時人紛紛效仿之。

還有一些兒說法,說妲己本來就是狐狸精所變,足小,商紂王認為甚美,命女人纏足,等等。這些說法屬於神話傳說,不可考證。有的說法已經被考古學家所否定。

筆者覺得 ,在上層社會,後主李煜應該是製造這一歷史悲劇的始作俑者,那些宦官宮女迎奉獻媚是推波助瀾人。在中下層社會,那些達官貴人文人墨客是搖旗吶喊積極踐行者,廣大勞動人民群眾是真正的受害人!再深究其根源,幾千年的“男尊女卑、三從四德、三綱五常、上行下效”等封建思想的灌輸,是這一歷史悲劇形成的根源所在。

由於受這些封建思想的作祟,這一毫無人性的歷史悲劇,竟然延續了近千年而無人反抗。那些做官為宦知書達理之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兒天生著兩個可愛的小腳丫兒,非要人為的去折斷四個腳趾,用布條緊緊的纏成所謂的“三寸金蓮”。親生骨肉的哭叫求救聲,融化不了他們用“男尊女卑、三綱五常”澆築成的鐵石心腸!為什麼他們這樣毫無同情心?因為他們怕!怕什麼?懼怕強大的、無所不及的、一句話足以“滅其九族”的皇權統治!

既然這些有一點兒抵抗力的人都抗拒不了,那麼,廣大庶民百姓只有無條件服從的份了。作為父母親,眼看著自己的女兒好好的兩隻腳,被人殘忍的各折斷四個腳趾,緊緊的纏上布條限制其正常生長,疼的孩子哭天喊地滿炕打滾,爹一聲娘一聲地求救求饒,聽著孩子撕心裂肺的呼叫也只能是心裡滴血了!還得繼續下去!好端端的一個人,長大了卻成了站都站不穩的,不是殘廢勝似殘廢的女兒,也只能是唉聲嘆氣了!

他們為什麼要這麼殘忍?難道他們都是毫無人性的人?他們都是鐵石心腸?不是!他們是怕!怕什麼?怕女兒長大了嫁不出去!怎麼就會嫁不出去了呢?不是俗話說:“有女兒就不愁嫁”嗎?唉……,那時候的社會上流行的是 : 腳大的女人沒人娶!媒婆說媒必須得說明是“三寸金蓮”,否則免談。誰家的閨女因為腳大而好長時間嫁不出去,鄰里街坊就要嘲笑你這一家人。閨女嫁不出去父母總不能養活一輩子,即便是父母願意養活閨女,兄弟們也不會同意,畢竟又要多一張嘴吃飯。只好無可奈何的順應社會潮流,聽之任之了。


(二)

這一慘不忍睹的歷史悲劇的嚴重受害者,當數漢民族的女人居多。

據史料記載,滿族婦女就沒有纏足之患。在地上,年輕女子十指抓地站的穩走得快,扒坡上領如山林猛虎。在上馬,女人們如飛燕穿雲,和男人們一樣拉弓射箭捕獲獵物。對漢民族將親生幼女的小腳板兒“折其骨,斷其筋”的殘忍行為不理解。所以,滿清入主中原以後,順治二年就頒旨:“剃髮、易服、禁纏足。”由於深受封建思想束縛的父母們百般抵制,康熙皇帝又頒旨:“禁纏足,違者罪其父母。”據史料記載,後來曾經有“禁止小腳女人入宮,違者斬其足”的禁令。但是,由於推行“剃髮、易服”就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甚至動用了軍隊彈壓。至於“禁纏足”,因為時有漢人大臣上奏摺予以牴觸。清朝皇帝深知漢族陋俗勢力太頑固了,國家的大局也基本穩定了,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晚清時期,太平天國在廣西發起“天足運動”,提倡恢復自然生長髮育,禁止纏足。這一倡議深受廣大勞動人民歡迎,這一運動一度波及到兩廣江浙一帶。但是,由於沒有多長時間,太平天國就被平定滅亡,“天足運動”也就隨之偃旗息鼓了。

到“戊戌變法”、“五四運動”時期,先後以梁啟超、康有為、魯迅等先生為代表的許多進步人士,發出了維新變法、反對封建主義、解放婦女、男女平等的呼聲。一些兒有膽識有頭腦的父母,看到了社會變革的曙光,悄悄地給正在裹足的女孩稍微放鬆一下裹腳布,儘量減少一點兒痛苦。裹出來的腳雖然比“三寸金蓮”大的多,但又沒有完全恢復正常, 後來人們叫“蘿蔔腳”。

據我母親在世時給我講述,我姥爺的思想解放的比較早,看到我母親的腳被裹的腫的流膿淌水,疼的呲牙咧嘴,哭的昏天黑地的,立馬給我母親徹底去掉了裹腳布,說:“我再不能讓我閨女受這一份罪了!沒事,長大了沒人要你,爹就養活你一輩子!”家人也沒有人敢反駁我姥爺,我母親才躲過了這一劫。要不然也得遭受那“折骨、斷筋、流膿、淌水”的慘無人道的摧殘和折磨。


(三)

真正實現“禁止纏足”,完全徹底解放了婦女的是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無可爭辯的、不容篡改的鐵的歷史事實!

據我母親講,解放以後,黨和政府派來大批婦女幹部,挨門挨戶的一家不漏的進行禁止纏足的宣傳教育。發現正在纏足的女孩子,婦女幹部本來就帶著剪子哩,立即剪開裹腳布扔掉!嚴肅的告訴孩子的父母:“你們如果再敢悄悄地把孩子的腳纏上,你就要去坐班房(班房 - 當地公安機關羈押犯人的地方)。”已經裹了一段兒時間的人 ,也要一律馬上剪開裹腳布“放腳!”由於年輕人還有恢復正常的生命力,放開的腳的形狀介於“蘿蔔腳”和正常腳之間,人們後來俗稱“解放腳”。

經過婦女幹部們嚴厲、耐心、細緻的艱苦工作,加上黨和政府強大的輿論宣傳等政治攻勢,廣大勞動人民積極響應 ,紛紛主動執行。那些思想陳腐的父母迫於壓力也只好服從了。

延續了近千年的慘無人道的纏足悲劇,終於完全徹底的結束了!

緊接著,一夜的功夫,以欺壓婦女為樂的妓院毒瘤也被頃刻之間剷除了!

後來,國家又乘勝追擊,開展了“禁止童養媳、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運動。

至此,禁錮婦女的封建枷鎖被徹底粉碎了!中國婦女獲得了真正意義上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