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隨著國家稅務總局介入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進行調查,將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推向高潮
不過,一夜過後,劇情出現神反轉,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了!!!
據報道,崔永元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目前事件的發展始料未及,“好像被逼上梁山……一開始我只是想跟劉震雲、馮小剛討個清白”。在媒體的求證下,崔永元明確指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涉事明星並非范冰冰,涉案金額也遠超目前曝光金額的十倍以上。並向受到牽連的范冰冰、徐帆、劉震雲女兒劉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佈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
@崔永元 微博截圖
5月29日,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崔永元 微博截圖
范冰冰方面發佈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佈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佈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如今,又表示此事件跟范冰冰無關,估計很多吃瓜群眾還沒轉過彎來,而新的焦點是崔永元此舉是否構成誹謗罪?
這也意味著如果范冰冰沒有涉及逃稅問題,那麼崔永元有可能構成誹謗罪,這就要看范冰冰方面的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