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的方式是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相結合。
關於惡意透支的法律條文解讀和分析
法律條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數額,或者規定期限的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逾期三個月,拒不歸還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
一,,這裡認定惡意透支最關鍵的是:主觀意識上的非法佔有為目的通俗的講就是用了就不打算還的。
當然就算真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人也不可能自己說出來是不想還,所以在認定的時候以實際的證據為準。比如用卡的時間,用卡的行為,用卡的方式。
用卡的時間:一般情況下你才辦出來的卡使用後就不還又找不合理的理由來解釋,這種在認定的時候就容易被認定為惡意透支。
用卡的行為:申領信用卡後就變更聯繫方式,逾期後銀行沒有辦法聯繫你,逃避催收的,這種行為也容易被認定。
用卡的方式:信用卡明文規定不可以套現,或者出現銀行規定的禁止使用方式,正常情況下不逾期你套現銀行都可以不管,但出了問題,銀行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你的用卡方式不對。
二,法律條文還針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合司法實踐列舉了幾種情形
a.如明知無法償還而大量透支的不歸還。簡單說就是已經知道自己還不上款了還要透支。
b.肆意揮霍透支款不歸還,這個更好理解,信用卡金額被用來吃喝玩樂後不還款的。
c.透支以後隱匿、改變通訊方式,逃避金融機構的追款等。用了卡就躲起來不管,或者直接逃避這個事情。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表現。
三,在認定上直觀可見的法律條文:逾期三個月,經發卡行兩次催收,拒不歸還。
在行為上的認定是需要直觀證據來輔助的。數學化的直觀證據更容易被用卡人理解。司法機關在取證的時候也可以減少很多工作量,有一個標尺就更簡單明瞭。
1,逾期時間三個月,也就是逾期後三個月時間沒有處理。
2,髮卡行兩次催收,這就避免有些人是因為忘記,或者有多人還款以為對方已經還款的情況。但必須是有效的催收。
哪些逾期情況不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的信用卡詐騙?
這裡說的是先滿足兩個條件:一,信用卡逾期金額超過5萬的,金額在5萬內的一般不會以信用卡詐騙處理,除非證據非常明確。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已經達到逾期三個月,經發卡行兩次催收的。
1,正常使用多年的卡片,偶爾的逾期。這種情況在認定上有以前正常使用記錄不容易被認定。
2,有合理的逾期情況說明的,比如家裡突發情況,或者突發變故的,這裡說的要先排出惡意透支認定的幾個規定。
3,逾期後有還款記錄的,並不逃避催收的。
銀行在處理信用卡逾期的實際操作中很少會採用報案的形式處理。理由很簡單沒有足夠的證據不會被立案。但並不代表不會被起訴。逾期後不管是否涉嫌詐騙,銀行都有權起訴要求欠款人還錢。
信用卡逾期後該怎麼去歸還欠款呢?
協誠債小小有以下幾點建議:
1、想辦法湊錢儘量還款,可以向親朋好友週轉,然後一次性還清。
2、主動聯繫銀行說明逾期情況,爭取免息分期的機會。
3、努力工作,提高收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4、整理債務,合理規劃還款,避免起訴。如果你身陷信用卡債務問題, 可關注(協誠債小小),已為幾千+深陷負債的卡友,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