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好友追债催讨未果 法官柔性执行促和解

“大家都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没必要撕破脸,我同意和解。”2018年6月17日下午,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梁某某同意和被执行人梁某达成和解。

执行小组将梁某带回法院

据悉,2014年12月16日梁某因资金紧缺向好友梁某某借款100000元,并约定于2015年9月16日前连同利息一起还清。梁某借款后除按约支付了十个月的利息外,余下本息经梁某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梁某诉至法院。

双方达成和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某以无钱还款为由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货车及面包车各一辆,矿泉水店面一间,以及一家矿泉水厂,梁某某认为梁某有能力还款,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做现场笔录

6月17日上午,根据线索,由港北法院副院长谭虹带队的执行小组,在安居市场某矿泉水店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梁某,并依法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内,梁某表示自己通过家属只能勉强凑来5000元现金,余下本金利息希望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结清给梁某某,梁某某认为梁某已无信用可言,不相信其会按时每月还款,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法官以双方是老朋友关系为调解突破口,耐心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和解。下午5时,被执行人梁某将家属凑来的10000元现金交到申请人梁某某的手中,并承诺余下本息通过每月分期还款的方式还给梁某某,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此案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