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江苏盐城:三次酒驾被查,让我说你什么好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犯了错就要汲取教训

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可总有人

虚心认错,坚决不改

将交通安全置之脑后

一次次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酒后开车却“邂逅”盐城交警

11月22日晚

盐城交警一大队民警

在毓龙路毓龙桥路段

开展“百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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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20分左右

一辆车牌为苏JP13**的小轿车

在查缉区前停留迟迟不肯前行

执勤民警发现后

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当民警检查驾驶人(高某)证件时

发现车内有酒气

随即民警对驾驶人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检测

驾驶人高某呼气数值为67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简单了解后发现早有“经历”

民警现场与高某简单交谈以后发现

高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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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说道:

晚上与朋友聚会喝了一点酒

晚上九点散场后

要去附近办点事情

觉得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

就抱着侥幸心理

开车去目的地了

没想到刚开一个红绿灯

就遇见了交警检查

虚心认错,坚决“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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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高某曾经有两次酒驾被查的经历

2013年11月13日


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上海交警查获

驾照从A2降级为B1B2

2015年8月13日

高某又控制不住自己

再次饮酒后开车上路

结果不用多说

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上海交警查获

这次驾驶证也被吊销了

2018年3月17日

高某重新考取了

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

但是他还是没有吸取教训

便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最后,高某因第三次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冬意渐浓

亲朋好友聚会增加

难免会喝点小酒

千万记得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

蜀黍也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

端起酒杯时请放下车钥匙

冬意渐浓空气冷、惬意莫过友人聚

朋友相逢遇知己、把酒言欢心头乐

酒足饭饱去办事、切记莫碰方向盘

屡教不改更不可、虚心认错要悔改

侥幸心理不可有、盐城交警一直在

遵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伴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