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7月份开始,2018年杭州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个体每月缴费将发生变化

5月,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就业人员2017年平均工资》。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浙江人社厅发布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确认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2018年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职工每月社保费应缴多少呢?

01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即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根据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1、月平均工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61099元÷12月=5091.58元/月

2、保底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60%=3054.95

3、封顶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300%=15274.74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5274.74元;下限:3054.95元。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差额多退少补。

02

社保缴费比例、费额

1、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目前市本级(含萧山、余杭、富阳)的企业单位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14%

8%

医疗保险

10.5%

2%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4%~1.6%

0

生育保险

1.2%

0

/<tbody>/<table>

2、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分别算一算社保缴费情况,上限15274.74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2138.46

1221.98

医疗保险

1603.85

305.49

失业保险

76.37

76.37

工伤保险

61.10~244.40

0

生育保险

183.30

0

/<tbody>/<table>

3、下限3054.95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427.69

244.40

医疗保险

320.77

61.10

失业保险

15.27

15.27

工伤保险

12.22~48.88

0

生育保险

36.66

0

/<tbody>/<table>

03

核对缴费基数

目前,杭州市社保局已将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度缴费工资批量核定完毕,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核对途径进行缴费基数核对:

1.用人单位原通过“杭州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仍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核对,“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修改”模块开放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4日;

2.用人单位原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拷盘方式申报的,请根据社保隶属关系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拷贝《工资审核表》进行核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目前市本级(含萧山、余杭、富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10%

8%

医疗保险

10.5%

2%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3%

0

生育保险

1.2%

0

/<tbody>/<table>

上限15274.74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1527.47

1221.98

医疗保险

1603.85

305.49

失业保险

76.37

76.37

工伤保险

45.82

0

生育保险

183.30

0

/<tbody>/<table>

下限3054.95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其中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省平的80%)

<table><tbody>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407.33

325.86

医疗保险

320.77

61.10

失业保险

15.27

15.27

工伤保险

9.16

0

生育保险

36.66

0

/<tbody>/<table>

04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在每年1月公布。所以,这部分人员的缴费没有变化,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仍按2018年1月1日起的执行。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8.75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table><tbody>

基数比例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金额

80%

3759

18%

676.62

100%

4698.75

18%

845.78

200%

9397.50

18%

1691.55

300%

14096.25

18%

2537.33

/<tbody>/<table>

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76.62至2537.33之间选择。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6.02元。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一般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半即每人每月148.01元。而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则由政府全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其中45周岁(含)以下的按照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0.5%划入;45周岁到退休的按省平工资60%为基数,按0.8%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时已扣减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3元/月)和医疗困难救助费(1元/月)。

详情可致电12345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