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消失”十年的危改资金回来了!

钟山区大湾镇纪委人员将被侵占截留的危房改造款返还给群众


“老郭,我们来给你送钱了……”

2019年11月14日,钟山区大湾镇新寨村村民郭某福正在自家院子里晒太阳,家门口突然来了几名干部。

“啥子钱?”郭某福有点意外,大湾镇纪委人员也连忙向其说明来意。

原来,2018年12月,大湾镇民生监督员在走访中接到几名群众反映,新寨村2008年实施的危房改造,自己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短了一截”。

镇民生监督员及时将情况向镇纪委汇报后,镇纪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调查核实却遇到了难题,因有的群众存在如果镇纪委不能查实,自己却得罪人的顾虑,对调查人员闪烁其词、推推绕绕,不愿讲清实情。

“请你放心,如果反映情况是真实的,党委政府一定会为你们撑腰,我们纪委对这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也会坚决打击!”见此情景,调查人员开门见山。


听到镇纪委人员再三“承诺”,群众逐渐打消了顾虑,慢慢讲起了来由。

经走访核实,几户群众的证词均指向同一人——新寨村村委委员罗祥光。2019年2月,镇纪委通知罗祥光到镇纪委谈话,谈话时罗祥光却故作不知,更不愿开口。

为打破“僵局”,调查组人员向罗祥光讲解党纪法规,严肃向其讲解其违纪行为对群众利益的危害,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经过教育,罗祥光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终于道出了实情。

早在2008年,罗祥光负责新寨村危房改造工作,该村村民郭某福、郭某强、王某顺三户每户获得14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罗祥光利用代群众签字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便利,分别从三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中截留侵占2000元、3000元、4000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对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雁过拔毛”,是典型的“鸡脚杆上刮油、蚂蚱腿上割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罗祥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所侵占的9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


“隔了这么多年,自己一直惶惶不安,虽然知道自己错了,但始终心存侥幸,如今,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2019年11月14日,罗祥光来到大湾镇纪委,退还所侵占的危房改造补助款9000元。镇纪委人员当天就将“迟到”了10年的危房改造补助款返还给了群众。

“纪委的干部来走访了解,我们都以为只是走走过场,最后会不了了之,没想过这笔钱真的要回来了,纪委的同志真是好样的!”拿回钱的郭某福激动地说。

(钟山区大湾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