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證書遺失辦理
事項編號:6200000000000138979530FW00001002
受理條件(辦理該項業務,需滿足以下申請條件才能進行業務的辦理,請自檢是否滿足,符合請打勾)
1、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遺失,申請人填寫《甘肅省普通高畢業生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表》,原畢業學校審核蓋章,市州普通高中學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學校或市州普通高中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申請人畢業資格審核花名冊本人信息頁複印件;
3、申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人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申報材料
<table> 材料名稱描述下載 1、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生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示例 表格下載 2、身份證 3、申請人畢業資格審核花名冊本人信息頁 4、申請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table>收費情況
是否收費:否
法定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