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运行中电动辅机跳闸处理原则?

运行中电动辅机跳闸处理原则?

(1) 迅速启动备用电机。

(2) 对于重要的厂用电动辅机跳闸后,在没有备用的辅机或不能迅速启动备用辅机的情况下,为了不使机组重要设备遭到损坏,一般情况下允许将已跳闸的电动辅机进行强送,

具体强送次数规定如下:

10kV电动辅机:一次

380V电动辅机:二次

(3) 跳闸的电动辅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强送:

1) 电动机本体或启动调节装置以及电源电缆上有明显的短路或损坏现象。

2) 发生需要立即停止辅机运行的人身事故。

3) 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

4) 非湿式电动机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