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安宁水务局原局长李保明被控受贿98.7万 钱用于买房买车

掌上春城讯 利用职务便利,对工程老板“照顾有加”,每到逢年过节,工程老板们也心照不宣的送上“心意”,安宁市水务局原局长李保明任职期间,3年时间里先后收受何某等7人贿赂款98.7万元,不仅如此,李保明还在其中一家公司里暗中持股30%。6月14日,安宁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李保明涉嫌受贿罪案。

被控受贿98.7万

李保明,大学文化。毕业后,李保明分配到安宁市水务局,一直从事水利方面的工作。从2013年6月起,李保明当上了安宁市水务局局长的职务。

李保明当上局长后,高中同学何某在安宁辖区内,经常能拿到一些水利工程项目,比如水库建设、水库加固、河道清理等。表面上看,这些项目都走招投标程序,但实际上这些水利工程项目,一般不会给外来公司做。就这样,李保明和何某、王某等7个老板私下建立了很好的关系,只要是安宁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项目,李保明总是对他们颇多照顾。而何某等人每到逢年过节,也总是要送一份过节“大礼”给李保明,每次礼金都不会少于1万元。

2017年5月16日,一封举报李保明受贿的举报信送到昆明市检察院,随后,昆明市检察院将线索转到安宁市检察院侦查。当办案人员掌握线索后,电话通知李保明到安宁市检察院,李保明供述了自己的受贿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李保明在担任安宁市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何某、王某等7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何某、王某等7人贿赂款98.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李保明当庭认罪。“我都认罪,具体受贿金额,以法庭查实确认的金额为准。”李保明说。

受贿款用于买房买车

受贿的钱都用在哪些方面了?“我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我受贿来的钱,都是用在家里开销,在安宁市区有一套房子,还在安宁太平贷款买了一套,另外买了一辆价值10多万元的车。”面对公诉人的提问,李保明说,他为了入股何某的公司,把自己多年的积蓄20多万元,别人送给他的20万元,另外还向亲人借了50万元,一共转了90万到这家公司后,才持有30%的股份。

可公诉人认为,李保明所说借了50万元,实际上是何某向李保明的亲人借了50万元,并非是李保明借钱。同时,李保明也是清楚,自己能拿到水利工程才入股何某的公司,而何某也想把李保明拉进公司,这样才能拿到更多工程项目。

法庭上,李保明说,案发后,家属主动退赃73万多元,对于部分指控受贿的金额,他认为实际上是借款,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林舒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