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困難(特困)職工充分得到黨和政府關愛並享受政府有關優惠待遇,日前,市總工會啟動了2019年無錫市困難(特困)職工申報工作。
申報條件是什麼?
申報程序怎麼走?
申報要求有哪些?
統統看這裡!
一、無錫市特困職工申報條件
凡本市(市區範圍內,江陰、宜興除外,下同)在職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線900元的1.6倍(即1440元
1. 職工本人或同一戶籍的家庭主要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病種類別詳見“閱讀原文”附件1);
2. 單親職工家庭,或因子女上學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 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二、無錫市困難職工申報條件
1. 凡本市在職職工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無錫市特困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1.5倍(2160元),由於患大病(參照特困職工申報條件中重大疾病病種)、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之一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可作為市級困難職工申報對象;
2. 凡列入各區總工會特困職工的,可申報市級困難職工。
三、下列情況不得申報無錫市
困難(特困)職工
1.未加入本地工會組織的(包括農民工);
2.家庭成員中有吸毒、賭博、嫖娼等違法行為的;
3.職工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困難(特困)職工標準的;
4.家庭成員中因主觀原因應當就業而不就業的;
5.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財產、人口變動等情況,或者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虛假證明的。
四、無錫市困難(特困)職工
申報程序
(一)職工本人提出申請
由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社區)工會提出申請,並提供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詳見“閱讀原文”),申報材料中如有複印件須由基層工會蓋章,基層工會為申請人開具虛假證明的將追究其相關責任。
提出申請的職工與配偶均為在職職工的,只能向其中一方所在單位(社區)工會提出申請,不得重複申請。家庭總人口,原則上按戶籍為單位、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計算。
申報無錫市特困職工的填報《無錫市2019年度特困職工申報表》(附件1);申報無錫市困難職工的填報《無錫市2019年度困難職工申報表》(內容同附件1,標題替換為無錫市2019年度困難職工申報表)。
(二)基層工會初審、公示
各基層工會依據申報條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認真核查,並對擬申報無錫市特困職工的情況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數日,公示材料(含公示內容、公示結果)隨同申報表及相關材料一併上報。
(三)無錫市總工會審核確認
無錫市總工會對基層工會上報的無錫市特困職工申報對象進行逐一認真核實、會審、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發放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
向上滑動閱覽
無錫市困難職工的申報、審核、確認由各區總工會負責。各局(公司)、直屬單位困難職工的審核、確認由無錫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負責。
五、申報時間
2019年度無錫市特困職工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14日。
2019年度無錫市困難職工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31日
聯繫人:韓敏、馬佳佳
聯繫電話:85012696、85013391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