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发生以前,医药行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当然是医药企业,但参与当下疫情防控专项债发行的主体很多是非医药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是与疫情防控有关联的一些企业,关联性体现在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或多或少与疫情防控有关。本文梳理了2019年以来医药企业的发债情况及2020年疫情防控债的发行情况。
一、医药行业产业链
医药行业发债主要集中于医药工业领域的制药和医药商业领域的医药流通企业。医药行业产业链主体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集中在医药工业(含医药、医疗器械两个环节)领域和医药流通领域(即医药商业),医疗服务领域小而散、以公立医院为主,发债需求不强。下图为医药行业产业链。
二、总体发行情况
(一)2019年发行情况
1.发行概况
2019年,医药行业共44家发行主体发行了134支债券,发行规模1124.7亿元。下图为44家发行主体企业名单。
2.发债主体信用等级
整体看, 2019年发债主体信用等级向高等级集中,医药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集中分布在AA+和AAA,合计占比86%,低信用等级主体发债难度大,AA-及以下信用主体占比仅14%。
3.发债品种
从发行品种看,2019年,医药企业债券发行以短期限品种为主,共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82支(其中短融10支,超短融72支),规模726.6亿元(其中短融60.5亿元,超短融666.1亿元);发行中期票据15支,规模98.5亿元,发行期限主要集中于3年期;定向工具4支,规模17.5亿元;其他(含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可交换债)37支,规模299.6亿元。
(二)2020年发行情况
截止到2020年2月13日,医药行业共12家发行主体发行了15支债券,发行规模158.52亿元;其中13支为超短期融资债券,2支为可转债;超短期融资债券的评级都在AA+及以上。
三、细分产业链债券市场
(一)医药工业债
医药工业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导致了企业普遍具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及较好的经营获现能力。医药工业债总体存量规模较小,而发行主体众多,发行主体集中度总体不高。从发行主体构成看,医药工业债发行主体企业数量相对较多,民企占比较高。2019年医药工业企业发债主体数量38家,发行94支,规模611.7亿元。截止到2020年2月13日,医药工业企业发债主体数量8家,发行8支,规模60.5亿元,主体评级全部在AA+及以上。
发行主体集中度不高。这也与我国医药制造企业数量较多、行业整体集中度不高及市场较为分散的现状相符合。从细分行业看,发债主体主要集中于中药与化学制药细分行业,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细分行业存量债券较少。从发行主体属性上看,医药工业债发行主体多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发行主体占比极小。
(二)医药流通债
从产业链层面看,医药流通企业对上下游话语权总体较弱。面对上游医药制造企业,对门槛较低、同质化较高的医药品种,龙头医药流通企业具有一定议价能力;但对特色医药品种,医药流通企业话语权依旧较弱。而在面对以公立医院为主的下游客户时,医药流通企业处于绝对弱势。但是,对上游医药制造企业,全国或区域龙头流通企业或有一定话语权。
医药流通企业发债主体比较集中。2019年医药流通企业发债主体数量7家,发行40支,规模513亿元。截止到2020年2月13日,医药流通企业发债主体数量4家,发行7支,规模98.02亿元,主体评级全部在AA+及以上。
四、疫情防疫债分析
(一)疫情防控专项债并非全部用于防控疫情
很多发行企业的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前期借款等,之所以能冠以“疫情防控债”的标签,是在于此发行主体参与了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募集资金用途中确实有疫情防控的因素存在。典型的比如福耀玻璃6亿元募集资金,只有0.6亿元直接与疫情防控相关。
(二)“疫情防疫债”有5个特点
特点之一:发行疫情防疫债的很多都不是医药企业。尽管发行疫情防控债的企业也有不少医药企业如科伦药业、九州通和天士力等,但占比更高的是非医药企业,这也与参与疫情防控涉及的行业种类多有关。
特点之二:债券的发行利率普遍比较低。原因在于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比较高,企业基本面好,这是根本原因。此外,金融机构包括投资机构也有家国情怀,有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债的意愿;这也与春节过后,新债供给规模小,投资机构抢配置的因素有关。
特点之三:发行主体的评级比较高。统计的24家发行企业,除2家发行主体评级为AA以外,其他发行主体评级全部在AA+及以上。
特点之四:发行期限普遍偏短。从发行的产品类型看,以期限短的超短期融资券为主。原因在于疫情是一个短期的扰动因素,挂钩疫情主题的防疫债自然会选择期限短的超短期融资券。此外,很多主承销商有年度规模考核任务,超短期融资券适合滚动发行,有利于扩大发行规模,完成考核任务。
特点之五:发行主体企业性质以国企为主。统计的24家发行企业中,民营企业只有7家。这一方面反映了长期存在的国企发行债券相对容易,市场认可度高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疫情发生后,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需要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实。下图为24家发行“疫情防控债”企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