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尽可能阻断病毒传播渠道,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将采取线下转线上的方式,开展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积极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主任裴刚:“我区积极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逐步将网上办事作为主导地位的服务方式。目前,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可使用新疆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新疆人社APP、银社通等‘非接触性’的途径办理社保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办公。对于网上申请后需要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可通过邮寄和传真方式进行;确需现场办理的,可开展电话预约。”

   裴刚表示,我区将全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目前,我们成立了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专班,通过网上受理、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及时开展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及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对领取待遇人员中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目前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将在审核后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此外,裴刚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社保部门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相关业务:“因受疫情影响,允许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及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给予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