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三亞市開展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時期,一男子不但不服從小區保安的疫情管控,反而還“杖”勢將一保安打傷。根據相關法規,三亞警方依法暫對違法行為人吳某民處以行政拘留8日,並罰款五百元。
據瞭解,2月5日21時許,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誼派出所值班室值接報稱:在三亞市鳳凰路海闊天空小區營銷崗處,有一保安被人打傷。接報後,正在所裡值班備勤的該所所長楊昊高度重視,立即派民警、輔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打人者已坐車逃離現場,而保安楊某被人用柺杖打傷頭部致左邊額頭受傷流血。
出警人員立即將楊某送到醫院治療,後經醫生處理縫了六針。隨後,民警馬上通過查看小區監控視頻及走訪物業管理人員瞭解到打人者當時乘坐逃離車輛信息及陪同其出門的小區住戶信息,對打人者進行追查。
由於目前全市正處於防疫工作的關鍵時期,這名嫌疑人牴觸政府防控措施的行為性質十分惡劣。為此,楊昊當即指示辦案人員一定要將嫌疑人抓獲,並多次召開案情分析碰頭會,親自部署追查嫌疑人行動。2月9日18時許,迫於警方追查壓力及朋友和家屬的不斷勸說,涉嫌毆打保安楊某的嫌疑男子吳某民(61歲、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主動到友誼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繳獲了當時吳某民用來打楊某的一把柺杖。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吳某民如實陳述其故意傷害他人的違法事實。鑑於吳某民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三亞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暫對違法行為人吳某民處行政拘留8日並處罰款五百元處罰,待受害人傷情鑑定結論出來後,若達到輕傷害情節,將依法追究吳某民刑事責任。
目前,吳某民已被警方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