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外地牌照车辆进入江阳区需按规划线路行驶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3 号)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根据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停止集市、赶场、集会、影剧院演出;关闭图书馆、书店书城书吧、茶馆、网吧、洗浴、KTV 等公共娱乐场所,宗教集会,旅游景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场所;关闭餐馆、烧烤、夜宵等经营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等聚集性活动。

二、暂停便民门诊应诊、健康体检,眼科、耳鼻喉科门诊, 口腔诊所等医疗服务(急诊除外)。

三、暂停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非法转运、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

四、由公安、交通运输、卫健部门对进入城市重点防控方向路口、车站等点位设卡监测检查,所有车辆应主动停车配合接受检测,所有司乘人员应佩戴口罩,如实回答询问,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

五、所有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武汉) 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到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检疫工作安排,并自觉居家隔离 14 天。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必须佩戴好口罩,立即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全面暂停农村公交客运。

七、严格小区管控,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不得入内,非本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关闭小区内茶馆、餐饮场所、棋牌室、小卖部等非生活保障的经营场所。切实做好本小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消杀工作。

八、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九、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 月 17 日前不开学。开学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 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830-3123957、0830-2612231。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 日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入境外省车辆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4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举措,切实做好入境外省车辆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拟进入我区境内外地牌照车辆,必须服从我区交通卫生检疫卡口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划线路行驶。

二、确有特殊原因需进入我区境内的外省车辆和人员,须在指定地点隔离健康观察14天后无异常的,方可在我区境内活动。

三、对驾乘人员的户籍或常住地在江阳区或龙马潭区,但车辆系外地牌照的,须查验身份证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日0时起实施,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