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刻不容缓

面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淄博检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检察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7日下午,市检察院认真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疫情防控倡议书》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与双报到社区——颐丰花园社区进行联系,了解到社区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还存在口罩、消毒水匮乏等问题,立即号召党员干部参加到社区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中。



1月28日上午,市检察院党员干部自愿组成志愿服务队伍,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给社区送来了口罩、84消毒水等防护工具,在劝阻点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劝阻走亲拜年、集会聚餐等活动,以最快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有效防控疫情。


在疫情面前,市检察院志愿服务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党员的使命和担当,为社区居民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区环境。



市检察院派驻第一书记邹方磊心系群众,放弃假休到帮包村博山镇石泉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联合附近四村对过境进村通道口南县道两侧封闭,实行过境车辆检查登记。


通过广播喇叭宣讲、发放宣传单,向广大村民宣讲疫情防控常识,确保村内安全无疫情。



张店区检察院



1月23日以来,张店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号召,根据淄博市、张店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和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列措施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超前部署,争取疫情防控主动性。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通过加强领导、抓好统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


做好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的落实,协助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月23日及时制定下发防控疫情知识手册,明确预防控制疫情工作要求;购买医用外科口罩下发到各部室人员手中,普及宣讲医用外科口罩正确使用知识。


强化措施,增强疫情防控实效性。全院干警统一行动,加强疫情防治宣传,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疫情抗击。


扎实做好机关大楼、“窗口”部门、各办公室和食堂、会议室、接待室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日常消毒防疫工作。


全面摸排全院干警、共同生活家属和人员有无与疫情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史及发热、干咳等症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


精文减会,尽量避免集体会议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多采取视频会议、网络办公和微信推送等方式传达通知、部署工作,减少交叉感染机会,提高工作效率。


严格要求,增强疫情防控纪律性。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安排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层面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关,同时做好防控预案,每天汇总防控情况报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


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检察好声音,发布战“疫”正能量,严格疫情信息发布纪律,及时通知全院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严格禁止所有人员在微博、微信群等媒体发布、转发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关于新型肺炎疫情内容。



博山区检察院




根据有关通知和方案要求,博山区检察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通过电话抽查等形式加强值班值守情况督察,联系订购了口罩、酒精、体温计等物资,周密部署疫情防治工作。



周村区检察院




1月28日,周村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及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振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



周村区检察院干警积极参与全区疫情群防群控,深入第一书记挂包的青年路街道长行社区协助开展重点人群排查和外来人员劝返工作。


当日下午,周村区检察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防疫攻坚期间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部署,要求做到讲政治、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规定、科学有效。



按照周村区委“双报到”工作要求,周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振到“双报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督促引导工作。



临淄区检察院




疫情防控期间,临淄区检察院上下联动,积极配合防控大局,通过层层落实,第一时间掌握全院干警健康状况及家庭有无疫情。


全院干警带头做到不串门、不聚会,同时教育引导身边亲属减少外出,无特殊情况禁止到公共场所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戴口罩、做好防护。


要求凡春节期间出省、出市的干警,凡15日内与有武汉进出经历人员接触的,要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


实行严格的“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院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天调度各自科室人员情况,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通过微信或电话及时报办公室。全院干警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院检察业务群消息、电话通知等。


严格执行国务院最新假期标准,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隐性风险。安排临淄本地干警参与延长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桓台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常永栋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干警人员情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岗值守,落实好本单位的防控工作。



强化自我防护。认真落实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律师接待窗口等重点岗位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配齐防护装备,确保干警安全。对机关内部场所,包括值班室、会议室、电梯、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清理与消毒。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参与各项防疫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加强舆情应对引导。充分发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高青县检察院




高青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信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每日通过检察工作群调度上报检察干警及其家人身体健康情况。


向全体检察人员发出文明安全过节倡议书和广大党员干部倡议书,倡议每位党员要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亮身份、戴党徽、争先锋。每天都对单位各场所进行消毒防疫,认真执行带班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部分干警春节在老家协助村干部开展防疫宣传工作。


高青检察正以坚决的态度全面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沂源县检察院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万千群众的心,沂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波要求,全院要迅速行动,采取各项措施,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内部防控。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方面的宣传引导,引导检察干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全力做好领导带班和值班报告制度,做好检察干警及家属有无疫区返回和重点人群接触的排查应对工作。


协助“双报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1月28日,组织20余名党员干警到“双报道”城南社区开展防疫劝返工作。积极与社区、物业对接,协助物业做好小区内基础设施消毒、楼道内张贴防控知识、对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进行劝返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协助帮包村做好疫情防控。



“第一书记”叶峰主动放弃休假,1月27日,在参加镇疫情防控会议后,一直在于家北坡村进行疫情防控部置和值班。协助村两委对进出人员进行安全登记、检查和检测,全力杜绝疫情传染,切实守护群众健康安全。




统筹丨王蓉蓉

来源|淄博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