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到底有沒有必要?
如果婚前不同居,
如果婚前同居,萬一發現不適合然後分手(總比結了婚再離的好)但又出現另一個問題,婚前同居對下一任是否公平?
最關鍵的一點,婚前同居如果沒有順利走進婚姻,社會對女性的包容度要遠比男性低,甚至在某些人眼中,這會成為女性的一個汙點。
為什麼男生自己可以不是處男,卻要求女生是處女?對此,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很多人都認為這這天經地義。
我認識的一位同事,就曾經因為有婚前同居史,結婚前夕被男友家人單方面退婚。
餘雯和男友,是在工作中認識的,戀愛一年多,已經見過雙方家長,雙方都覺得滿意,本來已經定好了結婚日期,彩禮嫁妝婚房都已經準備好了。
然而就在婚禮前一個星期,男方父母無意中得知餘雯在認識自己兒子前,曾經交過一個男朋友,而且兩人同居過半年。因為這事,男方父母很強硬地單方面把婚退了。
理由是餘雯有過同居史,不是處女,娶過來會被全家族人取笑。李雯男友老家那邊非常注重傳統,非常保守,而且重男輕女比較嚴重。
儘管男友知道餘雯曾經有過男朋友,也知道李雯有過一小段同居史,當時曾明確表示並不怎麼在意,因為男友與前女友也有過同居史。
可是現在男友卻站在了父母那邊,說他不能違背父母,還有他心裡其實也有疙瘩,還是分手吧。
餘雯對此,很是難過甚至氣憤。她始終想不明白,為什麼男友家人可以允許自己的兒子婚前和別人有同居史,卻不能容忍女方有同居史?
更讓她傷心的是,男友的行為。曾經她以為男友愛的是她這個人,而非某一個器官,現在看來並不是。
後來想想,自己沒有把終生託付給這樣的男人,沒有加入這樣雙標的家庭,也未必是不是一件幸事,也就釋然了。
現實一點來說,如果不雙標,自己是處,要找處,是個人選擇問題。如果自己非處,卻要求對方是一張白紙,這就有點過分了。對婚前同居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怎麼說也說不清。
不過想想現代人的愛情是真累,房子車子彩禮薪資外貌家境是否門當戶對,還要看對方是不是處。其實或許是真愛純度不足才會如此吧。
如果是真愛,除了愛情,誰還在意愛情之外的屁事?
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是世仇都沒能阻止兩人相愛。
在《廊橋遺夢》中,家庭孩子都沒能阻止愛情降落。
在《沉靜如海》中,愛情才不管你是隊友還是敵人。
在《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等一個人可以等51年9個月零4天。
在《呼嘯山莊》中,死亡都不能把彼此分離……
真正的愛情,從來不會在意你是處還是非處這種小問題,只要你還存活於這個世間,對我來說,已足矣。
而現在我們所面臨的更大的問題是,在這個全民焦慮,大家都急著奔向世俗成功的時代;在這個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時代;在這個結婚就得算好萬一離婚財產分割問題、談個戀愛還得防PUA的時代……
或許即使相信愛情,也不敢相信自己何德何能,愛情竟會降臨到自己身上吧?
所以你在意對象有過同居史嗎?首先得有個對象,再討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