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违约回顾—2019年违约案例回顾(9)

事件:

2019年11月1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公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全额兑付“14金贵债”的本金及利息,上述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

一、 违约过程回顾

2018年5月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收购公告并停牌,拟收购嘉宇矿业和东谷云商,交易对价18-22亿元。27日,公司发布公告,拟收购宇邦矿业,交易对价,交易对价20-24亿元。

2018年9月12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16.7%股份转让给上海稷业,拟转让股份占其持股总额的51%,此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动。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意向协议》,长城资产拟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2018年12月22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金江地产提供1.6亿元的融资担保。

2019年1月30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湖南省政府控股的大型金控平台“财信金控”下属核心子公司湖南资管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湖南资管拟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收到流动性支持资金1亿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终止与上海稷业的股权转让事宜,同时,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长城资产总部批复。

2019年5月10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农业银行拟对公司提供1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

2019年8月3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全部股权已于2018年9月5日被司法冻结。

2019年9月7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019年11月1日,公司公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全额兑付“14金贵债”的本金及利息。

二、 违约原因分析

金贵银业为A股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白银、电解铅的冶炼及销售,近年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收购了金和矿业和俊龙矿业,将业务延伸至上游采选业。

除金贵银业外,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还包括湖南金和贵矿业、金江房地产、郴州金和贵投资、前海金和贵投资等利益实体。

公司于2017年通过定增募集资金12.2亿元,两年后债券违约,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和筹资性现金流净额表面上均未发生明显波动,总结下来公司发生违约原因有:

1、从经营性现金流来看,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0.54亿元和2.81亿元,没有发生明显恶化,但公司预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均出现大幅增长,根据公司2019年9月7日的公告披露,大幅增长的预付账款多通过供应商转账到控股股东指定的银行账户。

具体过程为: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预付账款,由供应商将收到的预付账款转账到控股股东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货币资金通过预付款形式流向了控股股东的个人账户。

此外,公司以日常经营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原本通过货币资金支付的款项变为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从而维持了经营性现金流的平衡。

整体而言,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并未发生太大变化,主要是由于应付票据的增加抵消了预付账款流向控股股东个人账户的影响。

2、从外部现金流来看,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除应付票据外的有息负债规模保持稳定,分别为35.10亿元、36.28亿元、40.24亿元、38.25亿元,金额没有出现明显增长,2019年上半年甚至出现了下降。同时,公司的筹资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50亿元、7.75亿元、-1.74亿元、-3.47亿元,也没有出现明显的大额净流入。

然而,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授信和除应付票据外有息负债之差分别为0.98亿元、5.96亿元、16.19亿元、20.63亿元,2018-2019年上半年该差额扩大较为明显。

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09亿元、4.12亿元、13.14亿元和21.29亿元,出现了明显增长,同时,受限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亦大幅增加。截止2019年6月,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累计占用授信14.43亿元。但银行承兑汇票的大幅增加不会体现在筹资性现金流上,给人以公司对外融资谨慎的错觉。

此外,控股股东还通过“供应商应收账款保理”占用公司信用,具体过程为: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予保理公司,金贵银业对该项转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控股股东对该项转让进行担保。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未到期保理业务金额分别为4.94亿元和16.84亿元,2019年上半年较2018年大幅增加。公司对“供应商应收账款保理”所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不会占用银行授信,也不会以有息负债的形式体现,并且不属于对外担保,但加重了公司的偿付压力和诉讼风险。

截止2019年6月,公司“预付账款”、“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商应收账款保理”金额分别为26.79亿元、21.29亿元和16.84亿元,合计金额64.92亿元,同比增加53.88亿元,给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了巨大压力,最终导致“14金贵债”违约。

三、启示

1、对于足额质押股权的控股股东,应当警惕其对公司资金的占用,金贵银业控股股东通过“预付账款”占用公司货币资金、通过“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通过“供应商应收账款保理”占用公司信用,“预付账款”、“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商应收账款保理”合计金额达到64.92亿元,同比增加53.88亿元,给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了巨大压力。

2、筹资性现金流无大额净流入,不代表公司对外融资谨慎,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筹资性现金流净额没有出现明显的大额净流入,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商应付账款保理”均不反应在筹资性现金流中,但两者均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尤其是当“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商应付账款保理”变相成为实控人的融资工具、脱离企业正常经营而无法实现即时销售回款时,往往会进一步加剧企业的短期偿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