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酒驾后找老婆“顶包”!交警还原事件真相

2019年12月4日晚上7时许,在桂林市临桂区滨江路8号公馆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车刮碰事故,事故造成车辆轻微损坏,电动车驾驶人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人指证对方涉嫌酒驾、“顶包”。临桂交警到场迅速还原真相。



当天晚上7时50分左右,临桂交警接到报警称,在临桂区滨江路8号公馆小区门口,一辆二轮电动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小轿车驾驶人有酒驾“顶包”嫌疑,请交警来处理一下。


接到报警后,临桂交警迅速前往处理。到现场后交警了解到,小轿车上有夫妻二人,老公身上有酒味,老公称是老婆开的车,老婆现场也不否认。电动车驾驶员指认是男的(叶某)开的车,并要求交警对当事人进行酒精浓度测试。

经测试,被指认的叶某血酒浓度达到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事故民警现场调查核实后,叶某最终承认是他本人驾驶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据叶某交代,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自己喝了不到一瓶啤酒,喝完后本想叫老婆开车,但是老婆才拿到驾驶证,当晚也没将驾驶证带在身上,再加上平时就很少开车,晚上就更不敢开了,于是叶某就侥幸驾驶车辆上路。没想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于是就出现了开头这一幕。

目前,叶某已经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但是叶某酒驾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