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马仔”送人上门,威胁强索出台费》后续

三湘都市报11月20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周君) 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微信交友进行网上招嫖,强迫对方支付“出台费”,团伙33人因涉嫌犯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抢劫、寻衅滋事罪被检方提起公诉。(详见本报11月20日A06版)

经过两天审理,长沙县人民法院对涉案33人当庭宣判。其中,团伙头目杨承厚获刑17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18年3月至8月期间,杨承厚、孙美玉、杨德兰通过网络聊手获取招嫖信息,在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市岳麓区等地,招揽马仔和卖淫女从事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达成卖淫嫖娼协议后,安排马仔送卖淫女上门从事卖淫活动。并指使、纵容组织成员,以“出台费”等名义,多次抢劫他人财物。

该组织在卖淫活动中多以抢劫、寻衅滋事、诈骗等形式,从嫖客处取得钱财,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作恶一方,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形式存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经过两天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承厚犯组织卖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孙美玉犯组织卖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杨德兰犯组织卖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抢劫所得财物责令予以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杨承厚、孙美玉、杨德兰通过网络聊手获取招嫖信息,在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市岳麓区等地,招揽马仔和卖淫女从事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达成卖淫嫖娼协议后,安排马仔送卖淫女上门从事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