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13時許,鎮原縣屯字鎮劉某雄、劉某軍等兄弟四人在劉某軍老宅門前的土路上,用一舊洗衣盆燒紙祭祀,結束後劉某雄將盆內的灰燼傾倒在地面。由於事先未將灰燼火種徹底熄滅,以致附近乾枯荒草被灰燼內殘餘火星引燃。劉某雄等人同過路村民一起參與救火,因措施不當以及當日大風天氣等因素,致火勢過猛無法控制,燒燬某種植合作社苗木44797株及彩鋼房4間。
經鑑定,總過火面積648.2畝,造成經濟損失25萬餘元。
鎮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雄祭祖過程中,因疏忽大意過失引發火災,其行為構成失火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來源:鎮原法院)[/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