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一路走好

乐平市公安局民警朱华文于11月13日清晨

因疲劳过度突发疾病去世

2019年11月13日清晨6时40分,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朱华文身着警服走出家门,准备像平日一样带队进行早高峰交通巡查,不料这时突发疾病,经医护人员抢救后不治去世,年仅40岁。

(朱华文在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近年来,由于劳累过度,朱华文身患肝硬化、肾结石、血小板减少等多种疾病,但他一直坚持带病长期高强度忘我工作,忠诚履行职责,长期坚守在交通管理、指挥的第一线。11月13日凌晨1时许,他觉得身体不适,前往乐平市中医院治疗,主治医生劝他住院观察,但他表示第二天一早还有工作,简单输液后便离开医院。清晨6时许,朱华文打电话给辅警,准备带上他们去检查早高峰情况,却没想到一出门便倒在了电梯口。

朱华文,男,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2005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一线,凭借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和高度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工作中认真负责、脚踏实地,作风严谨,热心服务,获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日常中,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并将所学的知识、能力,运用的日常工作,在全力保障路畅民安的同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拉近了警民距离,融洽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朱华文于2006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十佳民警”;

2007年被评为“十佳民警”“全省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08年被评为“乐平市劳动模范”“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优秀民警”,并在小金县荣立个人三等功、景德镇市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9年被评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度被评为“乐平市十大杰出青年”“抗洪先进个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瓷都百佳政法干警”;

2012年度被评为“全市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标兵”“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十佳规范执法交警”“全市优秀人民警察”“三佳规范执勤执法交警”,并在抵御台风“海葵”抗洪救灾中荣获“先进个人”;

2013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

2014年度被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评为“景德镇市劳动模范”、被景德镇交警支队评为“柯善梅式好交警”;

2015年度被乐平市委评为“道德模范”“乐平市2015年度敬业奉献好人”“乐平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2016年被评为“全省公安交管工作先进个人”“景德镇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

2017年被评为“全省春运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优秀中队长”“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景德镇市公安机关抗洪抢险先进个人”“景德镇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进个人”;

2018年被评为“景德镇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乐平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亲爱的战友,一路走好!遗体告别将于15日8时在乐平殡仪馆举行。

校对:吴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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