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唐朝雷州人因久旱无雨,砍伤天上雷公,从此掌握了降雨方法

唐宪宗元和年间,雷州海康(今广东雷州市)人陈鸾凤,崇尚义气,不畏鬼神,乡人都称他为小周处(周处曾经斩杀猛虎和蛟龙)。

海康县有一座雷公庙,尽管县里人虔诚地祭祀,然而还是有妖异之事发生。县里人每年听到第一次春雷响起时,记下此时的年月日,过了十年,又逢此日,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有违犯者不信,晚上一定会被春雷震死。

当时海康县大旱,县里人向雷公祈祷而没有反应。陈鸾凤大怒说:“我的家乡,乃是雷乡,身为神灵却不为百姓赐福,何况还享受如此隆重的香火祭祀!庄稼已经枯焦,池塘已经干涸,牲畜已经祭神用尽,仍然不下雨,还要这雷公庙干什么!”于是一把火将雷公庙烧了。

海康县还有一条风俗禁忌,不可以将黄鱼和猪肉混合着吃,吃下后必会被天雷震死。陈鸾凤烧雷公庙那天,手持竹炭刀来到田野中,将禁忌之物混合着吃,然后严阵以待。

果然有恶风吹起,怪云涌现,暴雨骤至,雷电震响。陈鸾凤于是持刀朝雷公挥砍,斩断了雷公的左腿。雷公惨叫一声堕地,样子像熊像猪,有毛有角,长着青色的肉翼,手执短柄玉斧,流血不止,天上云雨尽灭。

陈鸾凤知道雷公没有神通变化,于是跑回家,告诉亲戚说:“我砍断了雷公的大腿,请随我一观。”亲戚惊骇,一起去田野里查看,果然看见雷公断了一条腿。陈鸾凤又持刀想砍断雷公的脖子,吃雷公的肉,却被群众抓住了。群众说:“雷公是天上的灵物,而你是下界的凡人,如果擅自杀害雷公,必会使我们全乡受祸,”群众抓住了陈鸾凤的衣袖,使他无法击杀雷公。

顷刻,又有乌云涌起,雷电霹雳,挟裹着受伤的雷公和断腿而去。随即大雨滂沱,从中午下到黄昏,田野中枯萎的禾苗都挺立起来了。陈鸾凤被男女老幼训斥,不准回家,于是持刀走了二十里,来到舅表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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