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青州市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青州市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参保范围

青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青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筹资标准

2020年度,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 低档每人每年260元、高档每人每年390元,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承担原由政府补助的资金,并设有等待期。

参保登记缴费方式

首次在青州市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缴费,往年在青州市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可直接缴费。

一、首次参保的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缴费

二、由社区(村、居)、学校代收个人缴费的,以乡镇人社所、学校虚拟户为单位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划款。

三、个人自助缴费的:

1、可通过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刷农商行卡)、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刷建行卡)、工商银行(刷工商行卡)、潍坊银行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即可以缴费。

2、微信缴费①扫描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居民医疗”模块,增加缴费人员信息后缴费;

②搜索公众号“山东税务”,注册成功后,在“微信办税”模块,选择“居民医疗”模块缴费。

变更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内变更缴费档次的,先到原参保登记地人社所重新选择缴费档次后,再进行缴费。

参保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居民享受住院、门诊统筹、慢性病、生育、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待遇。

1、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患者在潍坊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据医院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2、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实行分段报销,

1.2万-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

10万-20万元支付比例为65%;

20万-3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3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5%;

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3、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对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糖尿病等42种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经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在选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签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5、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支付标准为800元。因生育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异地就医待遇

(1)限于本地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可在参保地最高级别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联网结算时,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再按我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标准报销。

(2)在潍坊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可在入院5日内并于出院前,通过电话、前台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出院结算时,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再按本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标准报销。

(3)个人未按规定备案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须个人先自付40%,剩余部分再按本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标准报销。

(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居住地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均可联网报销。

2020年度参保居民医保待遇以潍坊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鼓励居民参保的政策

1、儿童、学生(含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

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四类人员”,由政府按一档标准资助参保。

青州市医保局业务咨询电话:

3223506、3232218

青州市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

320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