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懸賞通告!
高青縣人民法院
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這幾個人你們認識嗎?
高青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年第12號)
高青縣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申請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此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王建,男,1982年9月7日生,住淄博市高青縣高城鎮務陳村,身份證號:370303198209074859
未履行金額:35714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舉報人提供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使案件得以執行,申請執行人承諾獎勵2000元。
案件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王建與陳濤因借款合同糾紛,被執行人王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我院發出財產申報令後違反財產申報制度拒不報告財產,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向本院提交懸賞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相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懸賞日期: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止。
舉報電話:0533-6952281
聯繫人:張法官
高青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年第11號)
高青縣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申請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此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呂鬆鬆,男,1987年6月22日生,漢族,高青縣人,住高青縣高城鎮東呂村171號(現下落不明)。
身份證號:370322198706224239。
未履行金額:14379.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申請執行人承諾凡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人身下落協助法院成功拘留獎勵1000.00元;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使案件得以執行,承諾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獎勵舉報人。
案件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苗青豔與呂鬆鬆因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呂鬆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我院發出財產申報令後違反財產申報制度拒不報告財產,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向本院提交懸賞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相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懸賞日期:自發布之日起至案件執行完畢止。
舉報電話:0533-6959107
聯繫人:馬法官
高青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高青縣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申請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此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李娜,女,漢族,1987年04月30日生,原籍住址淄博市高青縣高城鎮荊周村58號,身份證號:370322198704304227
未履行金額:1120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下落成功拘留被執行人或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使案件得以執行,申請執行人承諾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00元整。
案件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李娜與彭國良因借款合同糾紛,被執行人李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我院發出財產申報令後違反財產申報制度拒不報告財產,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向本院提交懸賞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相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懸賞日期:2019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0日止。
舉報電話:0533-6962912
聯繫人: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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