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镇公开宣判一涉恶案,10名团伙成员领刑

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游某平等10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游某平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被告人张某明所开网吧为据点,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被告人张某明通过放高利贷收取利息,在索取债务过程中,邀约其他被告人,通过暴力殴打、强行扣留、威胁被害人的方式索债。

同时,上述被告人相互纠集,在清镇市、龙里县实施砍杀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肆意殴打、损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被告人游某平、游某波、张某伟、张某明负责组织、策划、指挥、召集、直接参与或善后,被告人李某等人积极实施,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游某平、游某波、张某伟、张某明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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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贾华

校对 陈茜茜

编审 罗玮 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