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王承红:帮助扶贫对象解困脱贫是我的责任!

徐诗春,男,1969年8月17日生,现年50岁,家住刘家隔镇晨光村二组(现叫同心村),未婚。因精神残疾,基本丧失劳动力。2015年徐诗春被列为一般贫困户,由市公安局扶贫干部王承红对口包保。

王承红包保徐诗春后,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全面掌握其情况。1993年12月徐诗春因病从部队退伍回家之后精神出现异常,随着病情加重,基本丧失劳动力,未结婚成家。2012年父亲病逝后,徐诗春与年迈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依靠母亲照料生活,住在弟弟的房子里。

王承红了解到徐诗春虽然被列为精准扶贫对象,但其精神疾病一直无人帮助他进行残疾等级权威评定,致使其无法按规定享受低保等政策,生活没有保障,一旦其母去世,他将无依无靠。

王承红了解徐诗春面临的困难及症结后,积极为其奔走,多次向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王承红将徐诗春的个人资料准备齐全后,2018年9月19日,与晨光村村长、徐诗友(徐诗春三弟)一起,自己开车将他送到孝感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孝感市康复医院、孝感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

2018年9月26日,王承红又自己开车将徐诗春送到汉川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残疾评定并申请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贰级”。困扰已久的残疾等级鉴定终于得到解决,从2019年元月开始,汉川市残疾人联合会按100元每月的标准发放徐诗春残疾人护理费,基本生活保障有了着落。

王承红没有满足于此,他又积极联系沟通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6月,经王承红申报,汉川市低保局审核同意将徐诗春列为“特困户”,每月发放特困金820元,从2019年7月开始发放。这样加上残疾补助,徐诗春每月的政策补助就有920元,生活得到保障。

解决了徐诗春的生活保障后,针对其曾入伍当兵的经历,王承红又查阅复印相关档案资料,2019年5月为其在市军人事务局办理了退伍军人登记,领取了“光荣之家”光荣牌并悬挂。

从2015年12月精准扶贫开始,王承红始终把帮扶对象的困难放在心上,先后多次往返孝感、汉川,联系精神病鉴定,办理残疾人证和光荣证等证件,申办特困户,想方设法帮助徐诗春解决了实际困难、保障了合法权益,受到家属及村民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