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強制執行有溫情 拘留途中勸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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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有溫情 拘留途中勸和解

導讀

4月19日,經霍邱法院孟集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在將一被執行人送往拘留所的途中,使案件得到執結。

2018年11月5日,汪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張某國、張某全支付29萬元欠款及利息。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通過法院網上執行系統對張某國賬戶予以凍結,但賬戶只有幾千元。經調查瞭解,被執行人張某全年邁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張某國在外務工且承包有工地,法官多次聯繫催促其還款,但其一直不履行義務,後汪某主動提出了還款方案,要求“每月底還款2000元,每年底一次還款2萬元”,法官遂告知張某國來法庭協商。

4月19日,張某國來到法庭,告知法官沒有那麼多錢,提出“每月底還款1000元,每年底一次還款1萬元”,態度強硬,這與汪某的要求差距較大,汪某不能接受,方案無法達成,法官決定對張某國進行拘留,於是將其帶上警車準備送往拘留所,執行至此似乎進入僵局。在路上,張某國不時唉聲嘆氣,沒有了之前的氣勢,自言自語道:“之前就被外地法院拘留過一次,工地損失嚴重,這次要再次被拘工地可怎麼辦,以後還錢更是無望”。一行幹警對其失信行為表示憤慨,但對其遭遇也予以同情。經驗豐富的法官見其開始服軟,看到了轉機,忙勸說道:“拘留不是目的,拘留也不抵消欠款,還徹底傷了你們兩家感情,你要放下架子,真誠地給汪某丈夫再打個電話,你們關係好,容易溝通,再協商一下方案,說話態度一定要好一點”。聽了法官的話張某國有所觸動,但因為之前與對方爭吵過,不好意思撥通對方電話,法官見此主動幫其撥通汪某丈夫電話,並將手機交給了張某國,這次在電話中,張某國態度變得和緩,又重新提出了還款方案即“每月底還款1500元,每年底一次還款2萬元”,對方表示接受。於是法官趁熱打鐵,帶著被執行人張某國直接將警車開到汪某家,雙方當場簽訂了和解協議,此案成功執結。

法官不是冰冷的執行機器,強制不是目的,法律是神聖嚴肅的,不允許搞任何變通,但他可以以溫情的方式被實現。協議簽訂後,當事人雙方均對法官的溫情執行表示感謝,感謝法官化解了他們的糾紛,緩和了他們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