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洋浦法院对39人涉恶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宣判

4月29日上午,洋浦人民法院对洋浦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王启飞等39人分别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成员自2017年以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2018年1月20日,以王启飞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纠集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与李贤永团伙在洋浦凯森物流公司大门外聚众斗殴,暴力打砸小轿车及纵火焚烧电动车,对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这是洋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庭审规模最大,社会影响深远的公开庭审案件,也是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本案经过公开审理,洋浦法院部分采纳洋浦人民检察院指控意见,对被告人王启飞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被告人王锦保等20人判处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王华斌等18人判处三年十一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洋浦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对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