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水果店主噪音扰民,还将谩骂城管执法人员视频发布网络…

4月15日13时44分,嫩江县城管局市容市貌热线电话接到某新村某居民的举报电话,反映小区内一水果店噪音扰民,影响其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举报后,城管执法大队六中队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情况,确定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属实。

工作人员依据《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八款不得利用扩音器材招揽生意的规定向店主刘某燕说明了情况,告知刘某燕关掉其扰民外放音响,并责令不得再违反规定。同时,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地解说,刘某燕拒不配合,并谩骂工作人员。随后刘某燕为泄私愤一边谩骂工作人员一边拿手机录制视频并把视频传到了快手APP软件上。

城管执法人员,因刘某燕公然辱骂执法人员,并将视频上传快手一事,隧向嫩江县公安局治安二大队报警。接警后,治安二大队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刘某燕传唤至嫩江县公安局接受询问,刘某燕对谩骂城管执法人员并上传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燕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嫩江县公安局治安二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本是一起噪音扰民行为,最后演变成一起寻衅滋事,刘某燕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制:橘籽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