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三柴油货车明年年底说“拜拜”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做好营运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菏泽市促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运输行动,明年年底前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综合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督执法等措施,促进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和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年底前,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作为排放超标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在先行引导淘汰时应具备什么条件呢?

排放检测超标、逾期未维修治理或检验检测周期内的环保监督抽测(含路检、遥检停放地检测等)超标三次及以上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抄告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检验检测周期内被黑烟抓拍,系统抓拍三次及以上的,由市公安部门抄告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对加装DPF尾气净化装置并被实时监控的营运柴油货车,检验检测周期内DPF尾气净化装置三次及以上不正常运行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抄告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

对先行引导淘汰的车辆,严格车辆检验检测,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年审及车辆转入手续,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尾气检测,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入登记。

今年10月份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要完场超标排放营运柴油货车车辆的信息核查工作。为引导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多部门联合将加强在用营运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超限超载及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划定高排放、高污染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将重点淘汰车辆信息录入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重点监管。

根据国家柴油货车淘汰政策,我市也将出台补贴奖励政策,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给予淘汰老旧车辆补贴,分类引导和鼓励加快车辆淘汰,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