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忙时节,莫让“爱车”变“祸车”!

当前雨量增多,气温回升,我县农村地区进入春耕春种、疏花授粉的农忙时节,辖区主干农村道路三轮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路增多,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无牌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给辖区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农用三轮车事故的发生吞噬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不仅让肇事驾驶人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让多年的辛勤劳动的血汗付之东流。广大群众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警觉,认识到守法出行的重要性。

违法载人要不得。由于三轮车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因此不具备载客的条件。三轮车违法载人,其机械性能差,平衡性不好,一旦发生事故,三轮车上的乘客往往会被甩出车外,受伤严重。

超载后果更可怕。三轮车超载行驶,发动机长时间超负荷运转,机件疲劳、磨损加剧,安全技术状况严重下降,极易导致方向偏离、制动失灵、车厢变形、轮轴截断、轮胎暴裂等现象,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较高。车辆常年超载穿梭于路况较差的田间地头,加之维护保养不及时,使得行驶安全性大大降低。

“三无”车辆不理赔。许多三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在发生事故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出现肇事者司机无力赔偿事故受害者的现象。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使得原本的小康之家,变成了贫困之家。同时肇事者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后,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在此,沂源交警希望广大群众吸取血的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轮车驾驶人一定要牌证、保险齐全,不违法载人、超载行驶、不酒驾,同时劝阻亲朋好友杜绝乘坐三轮车,时刻牢记“安全大于天,平安即是福”。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道路交通事故皆因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家庭幸福,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养成遵规守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上路多一分小心,亲人多一分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