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交警查获一套牌面包车改装而成的“油罐车"



4月9日上午9时许,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区一中队执勤人员在社会停车场红绿灯路段执勤时,一辆赣F4**G5套赣A9**35东风牌面包车沿泰康路自东向西行驶,细心的执勤人员发现该车散发着刺鼻的汽油味,便对该车拦下进一步检查!

执勤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原本核载7人的面包车,除了保留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外,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且车内的油罐载满了1000升左右疑似汽油的液体,由于汽油出现渗漏,使车厢里弥漫着刺鼻的汽油味。面包车内除油罐外,还有一台加油机。





据了解,该车司机李某某为了赚汽油差价,对该车私自进行改装后,非法销售汽油,无资质,不具备任何合法的手续,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经查,该车司机有多条违章未处理,驾驶证处于超分、逾期状态,车辆为改型改造套牌车,且未购买任何保险!



目前,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已将该车暂扣,对驾驶员套牌的违法行为,处扣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对其未购买保险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因私自运输售卖汽油的违法行为,该名驾驶员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非法运输危化品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要由专门的车辆、专业人员运输。

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小型客车私自拉载汽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私自购买成品油,若情节严重可能涉刑

成品油属于危险品,一直属于国家管控范围,根据我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对于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换句话说,凡是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交警有话说

这种改装的加油车没有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对消防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安全隐患巨大,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车甚至未购买任何保险,俨然是一颗流动的“定时炸弹”。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请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从源头上自觉抵制流动加油车,如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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