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防不胜防?公安部提醒:做到“三要三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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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指采取伪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流水痕迹、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侵占财产等的欺诈手法,这种手法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套路贷的危害


一、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

二、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 24% 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 2000% 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三、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

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四、影响社会稳定

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一、伪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押、放款快等为诱饵,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招揽生意,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以「增加约束力」、「保证金」、「违约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二、制造资金流水痕迹

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账户管理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三、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他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让其去指定公司办理贷款,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而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貌似解了燃眉之急,实际上却掉入了「还不清」的断崖式债务深渊。

五、软硬兼施侵占财产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和普通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出借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目的只是为了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二、手段方法不同

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而「套路贷」更多是单方面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三、法律后果不同

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坚决抵制套路贷


从公安机关打击情况看,这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车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以没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 GPS 信号失联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使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违约金」及「拖车费」。

第二种是「房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本地客户,诱骗其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第三种是「现金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 APP 应用为依托,目标主要是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通过无息、无抵押等诱饵引诱他们落入「套路贷」陷阱。

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除了正常的姓名之外,还要求他们提高微信通信录、手机通信录等社会关系信息。一旦发生被认定「违约」的情形,犯罪团伙即会利用通讯录,对受害人及其亲属、好友等所有社会关系人通过短信、微信、电话进行骚扰、辱骂、威胁和恐吓,或采用发送用受害人头像 PS 的丧葬、低俗、淫秽类图片等手段进行催收。

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在「套路贷」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