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投票!广州中院韩方获“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

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

正在火热进行中,

30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近日获得提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韩方

也成为提名人之一。

*戳图片阅读往期推送:《谁是你心中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广州中院这位法官进入候选!》

这位法官

能否获评"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你的一票很重要!

有力推进了

国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他审理的案件具有极强的标杆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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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投票

一起了解一下这位

“赔偿性消费公益诉讼的实践者”的风采~

人物简介

韩方,先后担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现任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副庭长。

韩方先后审结全国首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和5宗制售假盐公益诉讼,突破性地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诉求,推进了国内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多次参加研讨并发表意见,积极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

广东省在国内突破性地取得赔偿性公益诉讼的成功背后,凝聚着消委会、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韩方作为一名法官,在当中具有鲜明的代表性,他积极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突破性地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诉求,推进了国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秉公裁判 全力化解消费矛盾

在司法圈子里,大家都知道韩方清正廉洁,秉公裁判,大胆创新。现在,他在广东的消费者组织当中也具有很高的威信,他积极探索实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司法诉讼活动,通过对赔偿性公益诉讼案的审理,有力地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

在广州中院民一庭工作期间,韩方审理了大量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韩方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客观进行释法析理,力求做到高效率、高质量,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同时,将调解工作摆在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量创造条件进行调解,促使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实现互谅互让,从而彻底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判期间,韩方也非常重视对经营者的法制教育,经常就其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使案件审理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追求标本兼治的效果,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勇于探索 不懈推进司法实践

韩方带领的环资庭法官团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先后审结了全国首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以及5宗制售假盐公益诉讼,突破性地支持了其中的惩罚性赔偿诉求,以司法判决维护了超百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推进了国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具有极强的标杆示范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韩方对全国首例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的判决,有力推动了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的科学化、合理化,进一步引导行业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他对5宗制售假盐公益诉讼的判决,支持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和广州市检察院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求,突破了司法解释的狭义限定,给消费者开辟了一条挽回经济损失的新渠道,不仅有助于消费者赔偿权的实现,也让侵权经营者付出了更高的成本和代价,倒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底线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勤于研究 致力推动制度完善

韩方注重总结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经验,深入思考研究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致力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在假盐案审理前,韩方参与梳理消费类公益诉讼法理原则,形成清晰而明确的审判思路,提出创新性法律理念,为惩罚性赔偿主张明确了法律依据、核算标准、处理方式。

他多次参加中国消费者协会、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组织或者机构举办的公益诉讼研讨会,就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诉求、建立公益诉讼基金、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国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完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引领着更多消费者

依法维权、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阅读以下投票方法,

动动手指

助力消费维权。

(每天都可以投哦~)

投票方法

➣投票时间

2019年2月18日10:00至2019年2月24日24:00

➣投票规则

● PC端,每天每台电脑(IP地址)可投票一次

● 移动端,每天每部移动终端(ID号)可在“官方微信号”中投票一次

● 一次在线投票最多可选10人,不可对同一投票人重复投票

● 参选人不得利用任何投票软件刷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资格)

➣投票方式

微信端: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CCA-315”,点击自定义菜单—>最美投票,或输入关键词“最美”,为自己心目中的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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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www.cca.org.com),查看“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专题,为自己心目中的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投票。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 | 中国消费者协会 广州中院

制图 | 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