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大雪,我好開心。
剛剛在微博上看到我們的太陽女神謝娜上了熱搜:#謝娜成立獎學金#
因為經歷過困難的時光,因為被人以溫柔以待,所以在自己有能力幫助別人的時候伸出援手,真的好暖。
正想評論誇一句娜娜的時候,突然看到好幾條不那麼和諧的評論:
“謝娜就會沽名釣譽!”
“又來炒作了...”
“模仿何炅,何炅在北外設立獎學金,她也跟風,聽說何炅那獎學金快用完了,沒有後續添加。”
沽名釣譽、炒作、跟風、聽說...
一個個字眼看得我眼睛好痛。
說真的,退一萬步講,就算是跟風吧,這也是一件好事,是愛心的傳遞。我都想跟風一把,奈何能力不夠,只能做一些小事。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更何況,這不是她的義務或者責任。
總是有一些人,看不得別人做好事,總是以最壞的想法揣測別人的好意,總是尖酸刻薄冷嘲熱諷,總是不滿牢騷惡意重重。
世界那麼大,真想勸他們多看看美好。
2
當然,我不能否認,確實是存在一些人,為了做表面功夫而去做善事,並且,真的只是做了表面功夫,而沒有實實在在去做。
但我今天要談的是:要勇於去做好事。
做好事而已,為什麼還需要勇氣?
因為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對善良的詆譭,這些聲音還不小,可能逐漸會讓你聽不到自己內心的聲音。
前段時間,“樂清男孩失蹤”的事情在朋友圈瘋轉。天氣越來越冷了,大家都很擔心男孩的情況。
除了樂清本地的尋人公益工作室,還有許多其他地方的公益搜尋隊前來幫忙。再加上一些自發找人的市民,大概有上千人參與了這次尋人。
搜尋隊耗費巨資“海陸空”裝備齊上,尤其是在孩子失蹤的河段附近投了很多人力物力,甚至還用了潛水裝置下河搜尋。尋人過程中,這次孩子失蹤的“始作俑者”孩子的媽媽痛哭、發抖演技一流,甚至還埋怨救援隊“撈不到人”。
後來真相大白,原來一切都是孩子母親為了測試丈夫對自己和孩子的關心度而做的鬧劇。
此事一出,全國譁然。
當初幫忙尋找孩子的市民還有網上轉發的網友們,心裡都不是滋味。
當初幫忙朋友圈轉發的人紛紛刪掉了朋友圈,一些還沒來得及刪掉的人紛紛收到了來自別人的嘲笑:人找到了!是孩子他媽藏的,你傻啊,又亂髮朋友圈找人...
當初因為幫忙尋找,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公佈在網上的樂清全民公益快找人負責人鄭佰洪,也因此受到了很多攻擊。
每天會接到好幾個辱罵和嘲笑的電話。
“有些人笑我傻,也有些人說我們騙了他們的感情。”
當時對著家屬的尋人求助,他是百分百信任的。自己投入了很多感情和精力,如今孩子爸爸手機關機,他為了不使群眾更失望,卻仍舊開著手機,一遍遍感謝,一遍遍解釋,一遍遍接受一些人的辱罵嘲笑。
這個尾號“8808”的手機,自鄭佰洪開始做公益以來,他一直不敢關機。一個來自於民間的平凡人,是很多普通百姓心中的英雄。
當那些辱罵電話佔據了他手機通訊的時候,也許正有人心急如焚地打電話向他救助,也許有人帶來的重要的線索。
而這些真正有用的信息,卻因為一些不懷好意的人的愚蠢的舉動而被隔絕、延遲。
說真的,冬天這麼冷,那些人何必還在在一個好人的心上踐踏?
真正辛苦找人的志願者們才最委屈!
這樣的人,他們有什麼資格嘲笑?
憑什麼?!
吃飽了撐的!
其實很多時候,搜尋時候的心急如焚不累,找不到人時候的失望不安不累,上山下海的時候不累,最讓人感到疲憊的,就是那些不理解的聲音,充滿著惡意和嘲笑,可能會讓一個鐵骨錚錚的男子漢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我這樣做是對的嗎?
下次再有人求助,自己還能像以前一樣拼盡全力嗎?
大家會不會因為上次的事情不肯幫忙了?
所幸,這個被許多人嘲笑的漢子,仍舊能夠對著鏡頭堅定又不是溫柔地訴說自己的心法:不會因為該事失去做公益的信心。
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讓我們記住下圖(圖左)的這個漢子,他已經做了26年公益,幫助至少480人與家人團聚。
感謝那些曾經為幫助尋找“樂清男孩”的朋友們,不要後悔自己當初的行為,我為你們點贊。
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沒有錯。
如果可以,我也想成為那樣的“傻子”,正直、善良、明媚。
3
這次“樂清尋人”的鬧劇確實是需要追責,但我懇請大家,不要弄錯對象。
真正應該接受大家質問的人是孩子的媽媽。
還記得《伊索寓言》裡“狼來了”的故事嗎。
小男孩放羊感到無聊,就編了謊話欺騙農夫們,第一次他喊“狼來了”的時候,農夫們毫不懷疑地拿上鋤頭鐮刀去幫忙。第二次他喊“狼來了”的時候,農夫們照樣前去幫忙。第三次他喊“狼來了”的時候,農夫們無動於衷。
前兩次的欺騙,導致了第三次他的羊群全部死光的代價。
當信任被玩弄,當善良被踐踏的時候,一切因果報應,都會慢慢浮出水面。
人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價。
那麼,在因果報應來臨之前,我們該如何保護住"善心”呢?
互聯網時代,一切謠言謊言惡意傳播的速度,比從前來得快了許多,威力巨大,對社會的影響力更是比從前要多很多。
為此《刑法修正案(九)》專門增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次“失蹤樂清男孩”的媽媽陳某因為涉嫌此罪名,已被當地警方刑拘。
法律會為“善心”保駕護航,敢挑釁法律的人,終究會被處罰。
這次參與尋人的救援隊也決定起訴陳某。
“我們這邊想準備一個民事訴訟,起訴這個母親。像這種惡意浪費社會公共資源、破壞社會信任的行為,我就是讓他們知道,你在違法法律的同事,還得承擔民事經濟的責任。人家給你支付了大量的成本和費用,這種費用不是想浪費就浪費的,它來自社會很多熱心人士的眾籌。”
善良不該被利用,支持救援隊起訴!
下次看到朋友圈尋人,
你還會轉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