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霸座”!广东出台首个全国法规,这些行为最高罚5万!

“霸座男”坐高铁拒绝对号入座自称“站不起来”,“霸座女”执意坐靠窗位“胡搅蛮缠”,最近出现的几起铁路强占座位事件颇为闹心。

好消息!

广东近日出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令禁止列车上“霸座”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告,《条例》将于12月起在我省施行。其中,《条例》明确指出:

“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

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8月22日,济南著名“霸座男”事件轰动全国,8月24日,据微博@济南铁路,高铁“霸座”男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来源:人民日报

失信行为推送全国信息平台

该条例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在近日永州开往深圳北的G6078列车上,一名女乘客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被占座的乘客投诉后,列车安全员与该女子反复沟通,她就是不肯让座。

这四种做法也属于危害铁路安全行为

1

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或者采取强行登乘、拒绝下车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

2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或者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

3

向运行中的列车抛掷影响行车安全的物品;

4

在禁止吸烟的列车上、列车的禁烟区域内吸烟或者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如若实施这些禁止行为

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了这些条例

“霸座”行为不仅被列入失信行为

还将受到法律约束!

一旦被列入失信行为,

并不是罚款这么简单,

限乘火车、飞机、

招标投标受限、

被限制消费、

不能参评特定荣誉和奖励、

不能当公务员...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此呼吁大家文明出行

自觉提高文明素养

同时要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希望“霸座家族”再也不要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