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威28
你肯定是之前買的房子,2017年3.1號以後實施了雙證合一。
我們通常是有兩本證,一本房產證,一本國土證,新證實施以後需要到房管局去換成不動產證。
房屋以後的買賣都是需要換成不動產證的。所以房產證在大部分情況下是不太頂用的了。
所以建議你儘快去辦理國土證,然後去換成不動產證,方便日後的使用和交易。
全文手打,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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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當事人就很難從根本上維護自己的權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2、而沒有拿到《房產證》、《土地證》或者只有一證、或者不能辦理兩證過戶的二手商品房或別墅,買賣交易都需謹慎。土地是劃撥土地,土地還是屬於政府的,沒有土地證或者只有大土地證,而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每一戶沒有土地證。
3、土地有歷史問題,以前開發商有稅費沒有繳齊導致沒有辦理土地證,還有就是開發商有辦理大土地證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每一戶沒有土地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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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這個問題最近幾年經常見到,人們往往是在房子過戶的時候才發現沒有土地證,影響抵押和交易。這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個人有房產證,但個人手裡沒有土地證,土地證是單位的大證。2016年10月份之前,也就是不動產證實施之前,憑房產證是可以過戶的。之後因為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好多個人沒有土地證的房子過不了戶了,有大證的需要準備資料到國土局辦事大廳申請土地分割,要準備全體業主的簽名和手印,持土地大證進行分割,國土部門經過測量無誤後,收回大證,分割完成。業主就可以過戶或抵押貸款了。
2、有的一棟樓連大土地證也沒有,只有房產證,這隻能到國土局進行土地確權,經過土地測量、繪圖後拿到宗地圖,再按照國土局規定的流程準備資料如法人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建設部門資質等,經過審核後進行30天公示,無其他異議後即可進行土地分割,也就可以過戶了。
2000年左右的房子很多都存在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的問題,屬於歷史遺留問題,那時候人的思想裡沒有法制觀念,認為只要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子是我的就行了,不考慮過戶、抵押等問題,後來遇到了種種麻煩後才知道土地證的重要性。政府和國土部門都在積極想辦法解決這一問題,主要就是土地確權公示等,讓老房子也有抵押、過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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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左右,全國相繼開啟了不動產產權登記,實現了土地證、房產證兩證合一,統稱不動產產權證。您說的房產證就是和土地證分開的,屬於兩家不同的單位辦理的。至於可以嗎?我不明白您想表達什麼意思,是房產證可以繼續使用嗎?還是想過戶換證等等。
程前F1
現在光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想賣房是過不了戶的,
離別是為更好的相聚
去土地局辦一下很快的,必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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