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駕駛證準駕車型如下:
A1、大型客車 ,含A3、B1、B2、C1、C2、C3、C4、M
大型客車
大型客車是指車長大於6米的載客汽車,大型客車的運距多達數百公里,有的車廂內全部設座位;有的全部設鋪位,所以俗稱“臥鋪車”,並有存放乘客隨身行李的行李架或行李倉。
A2、牽引車 含B1、B2、C1、C2、C3、C4 、M
牽引車
牽引車就是車頭和車箱之間是用工具牽引的一般的大型貨車或半掛車,也就是該車車頭可以脫離原來的車箱而牽引其它的車箱,而車箱也可以脫離原車頭被其它的車頭所牽引。前面有驅動能力的車頭叫牽引車,後面沒有牽引驅動能力的車叫掛車,掛車是被牽引車拖著走的。牽引車和掛車的連接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掛車的前面一半搭在牽引車後段上面的牽引鞍座上,牽引車後面的橋承受掛車的一部分重量,這就是半掛;第二種是掛車的前端連在牽引車的後端,牽引車只提供向前的拉力,拖著掛車走,但不承受掛車的向下的重量,這就是全掛。
A3、城市公交車 含C1、C2、C3、C4
城市公交車
公交車,又稱公共汽車,城市客車,即巴士或大巴,是客車類中大、中型客車的典型車型,是為專門解決城市和城郊運輸而設計及裝備的商用車。公共汽車從設計和技術特性的角度看,與其它大、中型客車的車型(如長途客車、旅遊客車、團體客車等)不同,這種車輛設有乘客座椅及供乘客站立與走動的通道,要求站立面積大,車廂內通道與出入口寬、兩個以上車門,踏板低。如果是城郊公共汽車,則由於主要用於中距離城鎮間的客運,座位較城市公共汽車要多些,還應有行李艙或行李架
B1、中型客車 含C1、C2、C3、C4、M(中型客車是指19座以下的客車,如中巴、麵包車)
中巴
中巴,中型巴士(bus),中型公共汽車,泛指介於大型公共汽車和小型公共汽車之間的公共汽車,座位數一般在11座至20座之間。改革開放之初,多用於社會客運車輛。在城市進程中逐漸被淘汰。
大型貨車
大型貨車指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重型載貨汽車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12000kg。中型載貨汽車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4500kg且小於12000kg。
C1、小型汽車和C2、C3、C4(9座以下的客車如小轎車等才算小型汽車)
小型車
小型汽車是指:總質量不超過 4.5t、乘坐人數(包括駕駛員)不超過9人或車長 6m 以下的汽車。如轎車、吉普車、微型車、輕型客車、輕型載貨汽車及小型專用汽車都屬於小型汽車。小型汽車使用尺寸前後一致、藍底白字的汽車號牌。
C2、自動擋汽車
自動擋
一般採用自動變速器(AT)調節車速的汽車,駕駛時由自動變速器的控制系統根據發動機的轉速和負荷自動選擇合適的檔位,從而替代了人的主觀判斷時機和換檔操作。通俗地說,自動檔汽車是一種“傻瓜汽車”。
C3、低速載貨汽車和C4
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與三輪汽車是C3駕駛證規定的駕駛車型。指以柴油機為動力,最高設計車速小於或等於70km/h,最大設計總質量小於或等於4500kg,長小於或等於6m,寬小於或等於2m,高小於或等於2.5m,具有四個輪的貨車。
對於貨車來說,由於駕駛室和發動機的位置不同,可以劃分為四種不同的形式,主要有長頭式、短頭式、平頭式、偏置式,我們所說的長頭式的特點就是說發動機的部位在於駕駛室的前面,如果發動機的少部分在駕駛室內,那就是短頭式,如果發動機的位置在駕駛室裡面,我們可以稱之為是平頭式,然而,駕駛室偏置的位置來看,發動機旁邊的貨車就可以稱之為偏置式。
C4、三輪載貨汽車
三輪汽車是載貨汽車的一種,載貨部位為欄板結構,具有三個車輪的貨車。以小型柴油機為動力,主要用於載貨,上拖拉機牌照。
C5、殘疾人(指右下肢殘疾、雙下肢殘疾以及聽力障礙、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節殘缺五類人員)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殘疾車
殘疾車是殘疾人一種代步工具,目前殘疾車的種類有很多,電動殘疾車、燃油殘疾車等。
D、普通三輪摩托車和E
三輪摩托
三輪摩托車即擁有三個輪子的摩托車按行業分類主要分為三類:老年車、正三輪貨車、客運三輪
F、輕便摩托車
M、輪式自行機械車
N、無軌電車
P、有軌電車
重點重點重點:(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