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 市中院发出2018年首份律师调查令

吴忠日报讯(记者 吴海燕)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团队在审理杨某与周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诉讼过程中,应杨某的申请,依法向该案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律师签发律师调查令。该份律师调查令是宁夏高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后该院2018年发出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据悉,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案件线索时,可申请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由其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相关证据。律师持调查令进行的调查,视同法院工作人员的调查,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使用调查令收集。

该份调查令不仅缓解法院调查取证的压力,为案件审判、执行提供了更多更可靠的证据或财产线索,同时由申请人己方律师自行调查,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对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马律师在签收调查令后感慨:“有了这个调查令,我就直接能去相关部门调查收集证据了。这个措施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还方便了当事人,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希望能够早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