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新三板IPO上会,有人欢喜有人愁(审4过3)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53-15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消息,9月27日4家企业首发上会,3家过会,1家被否。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9月底,大发审委任期马上要结束,最后一周仍保持4家企业首发上会,应该是要与新一届发审委无缝衔接,保证了IPO正常审核速度。最近IPO过会率有明显提高,或许新一届发审委接任后,市场会迎来更好的变化。

今年截止9月27日共有147家企业上会(不含取消审核企业),其中88家企业过会,54家企业被否,5家暂缓表决,整体的过会率为59.9%。


本次审核亮点:

两家新三板企业闯A股,有人欢喜有人愁!

1)股价曾现“乌龙指”的新三板企业宁波水表今顺利获通过。

2)据证监会9月13日发布的IPO排队信息,两家新三板企业——珠海安联锐视科技和宁波水表IPO皆在上会前,突发中止审查。

3)另一家新三板企业——珠海安联锐视科技IPO被否。

01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又一家新三板企业转IPO审核获通过!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水表”),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3,909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5,634万股。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发行人律师为上海市广发,发行人会所为立信。

宁波水表(830980)于2015年8月7日挂牌新三板,目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位列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5月22日,宁波水表向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收到证监会受理通知书。

在审查期间,为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曾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证监会中止审查通知书。

本次宁波水表计划募集资金约6.64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将用于智能水表扩产、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4大类项目。

资料显示,宁波水表主要从事机械水表和智能水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水表生产商、出口商之一,也是全球重要的水表生产商之一。

合并利润表:业绩较稳定



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宁波水表分别实现营收7.98亿元、7.35亿元、8.26亿元和3.72亿元,同期净利润为8491.48万元、9369.25万元、13088.95万元和5274.27万元。

股价曾出现“乌龙指”交易现象

2017年3月9日,宁波水表发生两笔成交价格高达1970元/股的交易,两买方各成交10手共计买入2000股,交易总价394万元,较前收盘价21.91元/股大幅上涨。此后,全国股转系统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宁波水表此次异常价格成交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股转系统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大。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11,093.58 万元、14,989.94万元、16,177.28 万元和 21,004.71 万元,占同期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4%、30.98%、26.28%和 33.5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63 次、5.17次、4.82 次和 3.62 次。 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客户出现经营风险而不能按期回款,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股东超过200人

新三板挂牌初始登记时,发行人共有股东358名,经多次交易转让后,截至最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总数为634名。

新三板挂牌前,宁波水表股东就已经超过200人,属于2006年《公司法》生效前,根据《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由于公司内部职工可以直接持股,导致企业人数剧增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对于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对200人公司合规性审核纳入行政许可过程中一并审核,不再单独审核。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借款受托支付转贷金额较大,存在通过非供应商且无采购背景的转贷行为。请发行人代表:(1)分别就有采购背景及无采购背景两种情形,说明报告期内转贷的金额及与净资产的占比,转贷的原因、资金流向和使用用途,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说明主要通过奇力仪表转贷的原因,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安排。

2、发行人主要从事机械水表和智能水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逐期下降,2016年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小幅下降。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变动趋势及原因,是否存在营业收入进一步下降的风险;(2)结合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说明发行人的业务前景及潜在风险。

3、发行人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其中部分内销和绝大部分外销系通过经销模式进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经销商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是否合理,主要经销商的进销存情况,是否实现最终销售;(2)选择非签约经销商的标准和条件,是否与非签约经销商存在重大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3)对经销商销售产品的定价是否合理,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4)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毛利率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5、黄云昌控股的奇力仪表为发行人第一大外协厂商,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宁波信弘辉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张琳配偶实际控制,宁波德力仪表有限公司一直为发行人前10大客户,其实际控制人曾为发行人员工。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经营需求及奇力仪表的经营情况,说明与奇力仪表合作的原因及必要性;(2)说明发行人与黄云昌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发生非交易性的资金往来或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安排;(3)说明与奇力仪表、德力仪表和信弘辉的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等情形。

02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乳业”),公司拟在深交所发行8537.1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发行人会所为毕马威华振。

新希望乳业是一家专业从事乳制品及含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目前公司已在全国7个省市投资控股了10多家乳品企业,形成了分布于西南、华东、华北等地的市场布局乳企联合体。

2015年,新希望乳业初步拟定于港交所上市,并为此搭建红筹架构。不过,2016年2月,新希望乳业表示由于发展需要,公司主动放弃了境外上市计划。

新希望乳业控股股东为Universal Dairy Limited,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72.8844%。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和新希望六和董事长刘畅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营收破40亿,净利润波动大



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7年,新希望乳业营收分别为39.15亿元、40.53亿元和44.22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分别为3.02亿元、1.5亿元和2.22亿元。总体来看,目前新希望乳业的业绩状况良好。

公开数据显示,2006年开始,新希望乳业持续亏损,2008年和2009年,新希望乳业收入约14亿和15亿元,但净利润为-1822万和425万元,2010年上半年也亏损2001万元。

2011年,新希望集团将新希望乳业剥离出上市公司,2015年开始,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资产腾挪整合,包括剥离亏损资产、重新注入资产等。经过一系列重组整合,新希望乳业业绩大幅好转。但在新希望集团收购的乳企中,国有性质企业占很大比例,这也给新希望乳业的发展道路增加了许多琐碎难题。

募集资金5.04亿,用于4大项目



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5.04亿元,主要用于安徽新希望白帝乳业有限公司搬迁扩建、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研发中心建设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区域性领先地位,并且将有助于公司实现产品线更为均衡的布局、扩大市场占有范围。

资产负债率较高

2015年末-2017年末,新希望乳业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09%、76.01%、70.10%,报告期内,新希望乳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商超和连锁等渠道,应收账款回款账期较长,而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由于客户信用度很高、履约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公司均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但持续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影响公司的财务安全,如果银行借款收缩或国家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可能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引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实施了一系列的同一控制下的资产收购与处置活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实际从事乳业生产、销售的公司,是否已经全部整合入发行人范围内,是否存在海外协议控制、信托持股的公司未予以整合进入的情形;(2)报告期处置给关联方的企业,原成立或收购的原因、商业目的、业务规划以及与乳业的协同性,后又分别处置给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控制的公司,是否具有清晰、明确的现时和未来的产业布局规划,发行人的产业定位是否仅局限于乳制品行业;(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该等公司从事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业务,是否实质上构成了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

2、发行人销售主要分为直销和经销,占比均在50%左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销售模式及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经销是否属于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各期末经销商对发行人产品的库存情况及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实现最终销售;(3)经销模式下收入确认及返点返利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4)对商超的销售是否实际采用代销模式,相关业务模式是否符合行业特点;(5)不同销售模式下的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大额经常性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以及其他非经常性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关联交易的发生原因及必要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是否完整,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2)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以及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3)关联方销售毛利率的情况,与非关联方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较低且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5、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22%、32.48%、34.7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存在差异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年度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低温产品毛利率高于常温产品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03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朋医疗”),公司拟于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0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据了解,爱朋医疗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德恒,发行人会所为天健。

爱朋医疗主要从事疼痛管理及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电脑注药泵、一次性注药泵、无线镇痛管理系统、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鼻腔护理喷雾器等。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长不一致


2015年-2017年,爱朋医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4亿元、1.98亿元和2.4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970.26万元、4930.51万元和6019.8万元。但反映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分别为0.38亿元、0.61亿元、0.67亿元,二者的体量和增长,都不一致。

而对于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猛增这一现象,爱朋医疗在前后两次招股说明书中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在更新后的招股书中爱朋医疗的解释为主要系公司增加股东投资款0.46亿元。但在此前的招股书中,其却将此现象表述为“应收账款回款良好,收购爱普科学使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有所增加,同时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有所增加”。想必是公司自己也觉得,之前的解释很牵强,但前后解释不一致更让人怀疑真实性。

毛利率高于同行业

招股书显示,2015-2017年,爱朋医疗报告期内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3.85%、74.31%和74.78%,有意思的是2017版招股书中对比的上市公司是4家,而2018版变成了3家,直接把毛利率最低的理邦仪器删掉了,很明显是为了掩饰毛利率过高的事实。

报告期,理邦仪器的分别为52.77%、54.82%和56%。统计出4家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为68.96%、68.7%和68.46%,很明显爱朋医疗综合毛利率过高。

2017版招股书中,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2018版招股书中,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和直销,且以经销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取两种(含多级经销)销售模式的原因,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客户开发模式、定价机制、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及毛利率差异;(2)经销商选取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3)报告期经销商变动原因,经销商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4)部分经销商期末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销售返利政策及执行情况,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6)未独家经销发行人产品的经销商是否代理其他厂家同类产品或替代性产品。

2、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主要产品的可替代性和竞争力,公司未来将面临的市场风险。

3、发行人微电脑注药泵产品由驱动装置和输液装置组成,驱动装置可重复使用,输液装置为一次性耗材。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将驱动装置以收取押金方式投放至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2)驱动装置投放、收取押金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税务处理是否合规;(3)驱动装置投放与经销商销售金额的配比情况;(4)报告期押金回收是否产生过纠纷;(5)报告期逐步将驱动装置的投放模式调整为直接销售的原因。

4、发行人报告期享受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安置残疾人员工的相关情况;(2)2016年国家调整残疾人安置优惠政策后,公司税收优惠是否存在潜在政策风险,发行人是否可以持续满足福利企业资格并享受税收优惠。

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曾在同一家医疗器械贸易类公司任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人员在前述单位是否持有股权,是否存在竞业禁止或技术专利等方面的潜在纠纷;(2)前述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技术、人员、资产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存在潜在竞争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情形;(3)上海南洋医用材料公司2015年4月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王凝宇是否知情并负有个人责任。

0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公司拟于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720万股,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发行人会所为中天运。

公开资料显示,安联锐视主营业务是安防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DVR)、网络硬盘录像机(NVR)、 高清网络摄像机(IPC)和模拟同轴高清摄像机等。

本次计划募集资金约4亿元,其中1.1亿元将投资于视频监控产品生产线技改与产能扩张建设项目;1.15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研发中心建设、营销运营平台建设。

据悉,早在2011年3月安联锐视就向证监会递交了申报上市材料,但在2012年2月,公司主动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安联锐视取消审核后选择了挂牌新三板。2015年11月13日,安联锐视登陆新三板挂牌交易,交易方式为协议交易。

与许多新三板企业一样,上市才是安联锐视的最终目标,时隔5年半之后,安联锐视再次向IPO发起冲击,于2017年7月14日在证监会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营收和净利润上涨,外销占比大


2015-2017年,安联锐视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5.45亿元和9.3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290.41万元、3471.55万元和7469.13万元。其中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2017年为73.04%。由于汇率变化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302.80万元、415.01万元和-573.04万元。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出口退税额远高于营业利润

安联锐视产品以外销为主。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等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相关政策,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前端摄像机、后端硬盘录像机及其配件的退税率为 17%;前端摄像机、后端硬盘录像机及其配件的包装物或广告印刷品根据材质的不同退税率分别为 13%、9%。2015年、2016年、2017年申报出口退税分别为5704.83万元、7522.35万元、9922.76万元,占当年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41%、219%、125%。


安联锐视承认,如未来公司出口产品适用的退税率出现下调或取消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以 2017 年度发行人产品毛利率和外销收入测算,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率每下调 1 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降 0.63 个百分点,毛利额将减少 583.69 万元,净利润减少 496.14 万元。

今年前后收到政府补助257万元

据新三板公告了解,安联锐视今年在2月份和8月份各收到一笔补助资金。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 2017 年 12 月对全省获奖企业及资金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其中拟对公司补助 102.34 万元。公司于 2 月 13 日 收到该笔资金。

2018 年 8 月 31 日,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拨付的企业研究 开发补助资金 155.04 万元。



部分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如网络硬盘录像机从2014年的单价560.66元,到2017年下降至403.04元。至于产品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招股书解释:一是电子产品原材料价格逐年下降,同时公司在研发和设计方面不断更新换代和优化产品结构,寻求性价比更高的原材料降低产品成本。二是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市场上相关产品线降价,公司也相应下调产品价格。

另一方面,公司的毛利率也有所下降,显著低于同行业,2015-2017年,安联锐视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06%、22.07%、20.43%,而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29%,36.62%、34.63%。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利润快速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结合公司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说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特别套装产品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逐年下滑且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3)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率远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2018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韩华泰科等主要客户销售大幅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韩华泰科向发行人独家采购消费类安防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发行人对韩华泰科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韩华泰科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各期韩华泰科终端销售及期末库存情况;(4)韩华泰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5)获得Swann订单的过程,结合英飞拓财务状况说明2017年从Swann获得订单金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发行人产品主要为外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查询数据的差异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境外前五大客户终端销售情况以及期末库存情况;(3)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5)经营业绩是否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硬盘、集成电路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主要材料之间是否存在配比关系,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年度生产销售规模较2016年度大幅增长,而原材料及在产品库存未同步增长、整体存货余额基本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7年度套装产品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仅前端产能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相关固定资产投入的配比性;(4)报告期各期主要能源动力以及相关辅料的消耗与产量配比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主要客户Lorex、Swann之间同时存在销售与采购的原因及必要性;(2)发行人与Lorex、Swann之间是采购与销售关系还是外协加工关系,相关风险是否转移,认定依据及如何进行收入确认;(3)发行人与Lorex购销金额在2016年前持续下降、2017年又迅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与Lorex、Swann采购与销售比异常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