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為保障城鄉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年滿l 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2018年1月1日起永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2011年的60元提高到100元。
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累計額及累計利息等。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多少決定著養老保險待遇的高低。繳費標準越高、繳費時間越長,得到的政府補貼越多,養老金領取數額也就越高。
2018年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最低200元起,政府繳費補貼也有所改變。
調整為:
繳費200元補貼30元,
繳費300元補貼40元,
繳費400元補貼50元,
繳費500元補貼60元,
繳費600元補貼80元,
繳費700元補貼100元,
繳費800元補貼120元,
繳費900元補貼140元,
繳費1000元補貼160元,
繳費1500元補貼190元,
繳費2000元補貼220元,
繳費2500元補貼250元,
繳費3000元補貼280元,
繳費4000元補貼310元,
繳費5000元補貼340元。
參保人員每年可以自主選擇檔次,一個家庭內成員也可選擇不同繳費檔次。
2017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徵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實施監督。對虛報冒領、擠佔挪用、貪汙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歡迎廣大居民共同監督,做到基金公開透明,制度在陽光下運行。
監督電話:
永城市勞動局辦公室:0370-5125936
永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辦公室:0370-513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