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分明

日前,都昌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及鄱阳湖岸线、交通干线、景区沿线“三线”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实行检查考核验收排名通报,奖惩分明,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县城乡面貌显著变化、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

检查采用集中检查、日常检查和县整治办考核相结合进行。由县整治办统一安排,县领导带队,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牵头单位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对各乡镇开展“净化”行动及“三线”整治提升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集中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乘以40%即为各乡镇集中检查得分。检查范围包括集镇、乡村、鄱阳湖岸线、交通沿线、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建筑工地等。县整治办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乡镇“净化”行动及“三线”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按照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评分。检查考核总评分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和加分,加分不超过每项总分,扣分每项不低于0分,以总得分进行排名。

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将“净化”行动及“三线”整治提升有关资料(包括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情况、处罚情况及影像资料等)于12月5日前报县整治办。县整治办组织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自查排名第一和最后一名的村(居)委会必查),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对乡镇进行排名,对排名第一和最后一名的乡镇报市整治办,参加全市最干净乡镇和最脏乡镇考核评估,被评为全市最干净的乡镇予以30万元奖励,被评为全市最脏的乡镇给予最严厉的问责。并奖排名前五位的村(居)委会评为全县最干净村(居)委会,排名后五位的村(居)委会评为全县最脏村(居)委会。被评为县最干净的村(居)委会,予以村委会10万元奖励,被评为全县最脏村(居)委会,责令乡镇党委给予村(居)委会书记最严厉的问责。

供稿: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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