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安排,
在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如何支付呢?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可凭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到原就诊医药机构按规定补录相关费用。
参保人员如需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收治入院,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再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录入手续。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安排,
在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如何支付呢?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可凭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到原就诊医药机构按规定补录相关费用。
参保人员如需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收治入院,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再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录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