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气办发文严禁清洁取暖措施“一刀切”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

》,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坚持有保有压,奖优罚劣。要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优先确保民生需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要坚持有取有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规范发展,保障正常生产;要坚持淘汰落后,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坚决予以错峰生产。

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

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光热能、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在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的山区,清洁能源替代没有覆盖的区域,气源、电源没有保障的地方,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严禁使用劣质散煤。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在气、电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况下,不搞“一刀切”,积极推动各种形式清洁替代,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把确保群众取暖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工作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气源、电源没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众现有取暖设施,在气、电资源紧张时,要合理调控、压非保民,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