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通股份年报推10转7派1.1元 股权登记日6月23日

挖贝网讯 7月13日消息,近日永通股份(831705)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9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派1.1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4日。

据了解,永通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1.1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99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永通股份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永通股份总股本为3948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711.60万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711.60万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9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永通股份主要从事对叔丁基苯甲酸和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度永通股份营业收入为5780.86万元,较2014年度6014.89万元减少3.89%;净利润为594.96万元,较2014年度的919.11万元减少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