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到底是“死”还是“不死”?最低要坐牢多少年?

“死缓”到底是“死”还是“不死”?

新闻报道或者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罪恶累累的人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俗称“死缓”,比如河南瓜贩刺死城管案,瓜贩张国友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限制减刑,再比如十八大后落马的“大老虎”们。那么到底什么是“死缓”?被判处“死缓”的犯人到底最终会被执行“死刑”还是最终“免去一死”呢?判处“死缓”的犯人要坐多少年牢呢?下面我们就说一说“死缓”。

什么是“死缓”?

“死缓”是中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死缓”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封建王朝时代有一种叫作“斩监候”的刑罚,就是现代“死缓”的鼻祖,电视剧《大宅门》中,白家大爷白颖园就是被判处“斩监候”,最终免去一死的。而现代“死缓”主要是针对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适用,一般来说,适用“死缓”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行恶劣,应当判处死刑;二是不必立刻执行死刑。

判处“死缓”后会怎么样?

判处死缓后,会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通常情况:在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期间还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第二种则较少出现: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缓期两年考验期重计。

判处“死缓”最终执行死刑的案例

那么是不是判处“死缓”就意味着不会被执行死刑了呢?也不是,也有最终被执行死刑的情况,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1999年11月赵志良因抢劫罪被唐山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4月26日送沧州监狱服刑。2001年元旦,赵志良得知其妻改嫁带走儿子后,产生脱逃找回儿子的念头,他利用在狱所养伤期间,偷偷准备了用于搓绳子的被罩,并特意将头发留长,伺机脱逃。2001年11月6日凌晨,赵志良趁夜班收工之机,跳墙到十二监区的仓库内,准备越狱逃走,后被值班人员发现,当场抓获。罪犯赵志良在死缓考验期内脱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当执行死刑,最终,赵志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死缓”要坐多久牢?

除了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外,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就像上文提到的河南瓜贩张国友刺死城管案中,瓜贩张国友就被一审法院判决限制减刑。除了限制减刑,重大贪官还可能在减为无期徒刑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能永远在监狱中度过,要知道,在很多废除死刑制度的发达国家,最严厉的刑罚就是终身监禁了。

“死缓”最低要坐多久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九条第二款: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事实上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也就是说,“死缓”罪犯最低坐牢十四年!但是要在十四年就出狱,除了不能有限制减刑外,还必须以最大限度的减刑,理论上有可能,实践中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