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全面完成60天会战“六个百分百”目标任务

自省、市组织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决打赢60天会战活动以来,富裕县司法局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实现“6个百分百”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了我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60天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参考大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富裕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决打赢60天会战活动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晰责任,对照市局要求找出工作难点,积极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落实专人重点推进落实。

二是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了富裕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司波担任,副组长由信访办主任韩明、财政局长石国文、司法局长张立军担任,成员由信访办、财政局、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负责推进落实全县“调访对接”工作。

全县10个乡镇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调访对接”领导组织,确保了“调访对接”工作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三是积极对接推进工作落实。与信访办开展对接,研究落实信访工作室进驻信访办事宜。司法局和信访办联合制定下发《富裕县人民调解与信访事项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富裕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建立健全预防化解人民群众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经请示县领导同意,确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办公地址在信访办一楼原老促会办公室,并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2人。

四是全面完成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市局目标推进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和人民调解员调整工作。在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程序依法进行,不定期到各乡镇督查指导,把抓好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筑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第一道防线”,作为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2个,通过层层推选,全县共推选人民调解员356人,连任218人,调整13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38人。

五是其他目标稳步推进落实。人民调解协会完成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工作。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乡镇调委会规范化100%,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80%。成立了富裕县信访事项纠纷调委会。

六是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自60天会战开展以来,富裕县司法局主动作为,共调处化解13件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8件,引导法律诉讼5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县域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