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恋“山中精灵”酿大祸

两广地区素有“美食之乡”的美誉,粤菜作为八大菜系之一,所选原材料之丰富让人眼花缭乱。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到了粤菜名厨手中,都会变成一道道脍炙人口的美味。两广地区遍布山区又濒临海洋,物产富饶,许多美食爱好者都慕名而来。今天我也是要给大家介绍一道名菜,粤菜经典——龙虎凤汤。

龙者,蛇也;虎者,猫也;凤者,鸡也。三者合烹,药理作用尤其明显,具有驱风强身、清肝明目、滋阴补阳之功效,受到广大食客的热烈追捧。近年来,人们猎奇心理愈重,追求与众不同的体验,竟逐步演变成用野生果子狸、花面狸来替代寻常野猫。餐桌上的野味品种也越来越多,金丝猴的脑儿、穿山甲的腿儿、棕熊的掌儿、还有烤的各种鸟儿、炸的各种虫儿、烹的各种豚儿,殊不知,口腹之欲竟会酿成大祸。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就对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6年11月8日,被告人王某在其养鸭场附近红树林处猎捕到一只长相奇特的鸟,圆脸盘大眼睛,弯钩爪子尖尖的嘴,褐色的毛光滑透亮,煞是可爱。王某就将这只“猫头鹰”养在了自己的住房内。当日,合浦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查的时候发现了这只鸟,并将王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鉴定,这只可爱的鸟儿是鸮形目短耳鸮,且鸮形目所有种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后,2017年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缴纳罚金。综合上述情节,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衍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只就够得上量刑起点,切勿怀抱好奇之心打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无独有偶,除猎捕野生动物外,仍有人在为了猎奇之心铤而走险。不久前,合浦县人民法院就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6年12月12日,大家都在网购平台上欢度“双十二”之时,被告人罗某也与其妹从合浦乘车前往东兴“购物”。到达东兴后,两人像寻常游客一般逛街直至下午,傍晚时分,在夜色的掩护下,姐妹二人到卖家“靓姐”处购得八只穿山甲。后姐妹二人坐上了返回合浦的客车,车还未到车站,姐妹二人在路边就匆匆下了车,身影很快就混入了漆黑的夜色中。趁周围人不注意,被告人罗某打电话叫其兄骑车将穿山甲送到某小区仓库中。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并查获活体穿山甲八只。案件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罗某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早有明文规定,不仅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出台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面列明了四百多种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包括了曾经被大肆猎捕出现在古代餐桌上的花面狸、金丝猴、中华鲟、中华江豚等珍稀野生动物。这些动物因对物种保存有重要意义,但现存数量较少,故而列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这些动物,不仅不能猎捕,也不能买卖、运输,甚至驯养。其实,这些野生动物身体中尚有可能携带不为所知的病毒或细菌,为满足口腹之欲,屠戮这些珍贵、濒危且有可能存在危险的动物实属不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