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搜查现场
对车辆进行搜查
对营销中心前台进行搜查
在办公室保险柜发现大量售房合同及票据
对搜查的资料进行扣押登记
6月14日上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太和法院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被执行人阜阳市睿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华公司)位于太和县双浮镇的“商厦时代广场”营销中心进行了强制搜查。
王某某与王国华、睿华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国华偿还借款本金4850000元及利息、其他费用,睿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因王国华、睿华公司未履行义务,王某某于2017年7月申请执行。因王国华下落不明、睿华公司也未查找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且系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多方调查,睿华公司在太和县双浮镇开发一处商铺和住宅,正对外出售,法院对该处楼盘的土地和部分房屋进行了查封。后据申请人反映,睿华公司仍在继续出售房屋,但售房款都不再汇入公司账户(已被冻结),而是汇入售楼部的负责人孙磊的私人账户。因睿华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有隐藏财产行为,法院决定对睿华公司的“商厦时代广场”营销中心办公场所和孙磊驾驶的车辆进行搜查。
为了这次强制搜查能顺利实施,颍州区法院执行局进行了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将30余名执行人员分成现场警戒、现场实施两个组开展工作,太和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吴涛亲自带领10名法警作为现场后勤支援组配合执行,为搜查行动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搜查行动也展现了颍州区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和手段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及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